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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称: 赵命可
姓名: 赵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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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 197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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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媒体/出版
头衔:
位置: 中国-广东-深圳
家乡: 中国-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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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赵命可:男,1970年生。陕西省宝鸡市人。1991年毕业于西北大学中文系。学生时期开始发表作品,在《人民文学》,《上海文学》、《天津文学》等50余种杂志发表小说,散文等作品100多万字,现为《家庭》杂志编辑。QQ:785346163 信箱:zmk603@tom.com电话:1380254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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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志

    曹家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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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篇小说

    曹家父子

     

    赵命可

     

    很多时候,我们对一个人的印象,大都来自街头巷议或者是流言蜚语,而无心去理会或者深究事情的真伪,这已成一种习惯,它阻碍了我们探究真相的冲动和勇气,使错的一直错了下去,而对的呢,也在流言的传播中真伪难辩。

    你还记得那个叫曹桂林的人吗?就是整天骑着摩托在镇上招摇过市,欺男霸女的曹桂林。你不记得也不怪你,他离开镇子也有些年头了,至今肴无音信。曹桂林走了,镇里的风气并没有因为曹桂林的离开让人安心,倒是越来越乱了,恶棍、赌徒、偷鸡摸狗的人和搞破鞋的层出不穷,难道这世事真的变了吗?

    镇里一些上了年纪的人,对曹桂林依然印象深刻,曹桂林很小就是镇里人谈论的话题,他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人们谈论的话题的,谁也说不清楚了,只是听一些喜欢搬弄是非的人讲,曹桂林在上小学五年级时,象棋下的很好,他曾在镇政府院子的石阶上,杀得他在新疆一个边防部队当营长的舅舅满头大汗,镇政府的院子里有几个水泥制成的台子,主要是给镇政府的人吃饭用的,当时不知是谁在上面刻了象棋、围棋的棋盘,围棋那个台子除了吃饭,基本上没有用过,镇里会下围棋的人不多,也不知刻这棋盘的人是什么意思,他是在嘲笑镇里人的见识短浅和老土吗?谁知道呢。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13岁的曹桂林从镇里众多的孩子中脱颖而出,成了一个在镇里家喻户晓的人。

    有好事的人曾多次找曹桂林下过棋,都是输多赢少,据他们说,因为是慕名而来找一个孩子下棋,心里先是多了一份谨慎,出手也就格外的保守,再说慕名而来找一个孩子下棋,想要赢下来的心思也就格外的重,谁会心甘情愿败在一个孩子手里呢?而曹桂林下棋只是为了好玩,他的心思不在输赢上,因为名声在外,即便他随意走的一步棋,对方常常会以为是一个迷局而乱了方寸,他下棋从不在乎一车一马的得失,而且擅长用炮,使对手防不胜防。后来,人们摸清了曹桂林的路子,和他下棋,总是先设法杀掉他的炮,使他无所适从。他为什么总喜欢用炮,也特别喜欢用炮呢?因为他还是是个孩子,性格毛燥,他没有耐心和大人去消耗,总想三下五除二就拿下对手,让你甘拜下风。

    曹桂林的弱点被人摸清以后,他就很少下棋了。那些他以前的手下败将总想和他再杀几盘,赢回过去的颜面,但曹桂林再也不给他们以显身手的机会,他不再沉湎下棋了,而那些手下败将呢?曹桂林不再下棋,他们就无法证明他们现在的棋艺已经远远超过了曹桂林,他们就说,曹桂林的棋其实下的很臭,他为什么还总是能赢呢?一是他毕竟是个孩子,他们不忍心赢一个孩子,二来呢,曹桂林是镇长的儿子,打狗还要看主人,镇长的儿子嘛,多少还是要给些面子的。

     

    不再下棋的曹桂林从此迷上了武术,镇里的孩子大都迷恋武术,那是在镇上拉练的解放军在镇子的广场上放映了电影《少林寺》以后,镇里人第一次看武打电影,第一次知道少林武术是这样的震撼人心,尤其是孩子们,有一身好功夫成了他们那个夜晚最大的梦想。

    这个地处关中平原西部的小镇,从来就没有习武的传统,这里民风纯朴,自古以来人们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历来都是一个太平小镇,它隐匿在宝平公路边,两边是绵延数百里的旱塬,一来不是交通要道,二来也从来不是一个富饶之地,很容易就被忽略在有野心之人的视线之外,在人们的记忆,甚至老辈人留下来的历史中,这个小镇从来就没有发生过战事,这样的一个小镇,谁还会起早贪黑的练武呢?就是练了一身好武功也无用武之地。

    孩子们聚拢在一起,在河边的杨树林里翻跟斗,嘴里呜啦乱叫着打树的举动,也没持续多久,镇里许多的孩子在农忙时节还要帮大人干些农活,像曹桂林这样父母都是吃公家饭的孩子也没几个,孩子们喜欢凑热闹,人一少这个圈子也便慢慢的散了去,只有曹桂林和镇小学校长的儿子两个人,经常在河边的杨树林里出现,他们用绳子将书绑在树上,用拳头击打,有脚踢,也会从河里弄一洗脸盆洗沙,把手用手捐裹住去插,能够想到的招数他们都要尝试一下,不久,他们都学会了鲤鱼打挺,打旋子,一掌下去也能击碎3片瓦了。

    曹桂林忽然热衷于练武的举动,使他在镇小学教语文的妈妈王雅琴寝食不安,王雅琴是个语老师,不幸的婚姻生活使她对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男人从内心深处有着深深地厌恶,她年轻时是个文艺女生,在和曹桂林的爸爸曹满祥结婚前,她还经常有些小散文,小诗歌在市里的报纸上发表,那时,她是市里师范学院中文系的女学生,而曹满祥还在河西走廊上的一个坦克部队里当营长。

    有个寒假,回家探亲的曹满祥和王雅琴经常去河边的杨树林里散步,或许是曹满祥那身光彩照人的军装,又或许是一个文艺女学生骨子里与生俱来的对于一个高大魁梧而且英俊的男人、一个英雄的好感,曹满祥可是在云南前线和越南人真刀真枪地打过仗,立过战功的人,王雅琴对曹满祥毫无防范之心,再说,他要比她大好几岁、她也还是个学生,是个孩子。在冬日河边的杨树林里,王雅琴听曹满祥给她讲打仗的故事、戈壁滩上的异域风情,她的心即使在寒冬里也异常地温暖如春。

    在曹满祥探亲的那段时间,他们几乎每个晚上都要去河边,去杨树林里散步,为什么总要去杨树林呢?因为那里清静,也避风。要是哪天下大雪,或者曹满祥被人拉去喝酒,王雅琴的心就空荡荡的,在王满祥要回部队的前一天夜里,他们又去了河边,又进了杨树林,可这一次,王雅琴的心不再空落了,她的心从此实在了,实在的让她疼痛。那天夜里,喝了酒的曹满祥很果断地扑倒了王雅琴,开始,王雅琴心想相处了这些天,他也有些动情,他只想抱抱她而已,可是,曹满祥不是这样想的,他扑倒了王雅琴,在王雅琴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时他就把王雅琴给办了。事后,王雅琴哭着说,你是个畜牲,你竟敢强暴我,我要去告发你!曹满祥满不在乎地说,你是美人,我是英雄,镇里人都知道我们两个相好了,自古英雄爱美人,你说我强暴了你,谁会信呢?我会对你负责任的,你就等着,等你夏天毕业了,我会回来娶你的。

    曹满祥走了,王雅琴在心里恨着他,她发誓,怎么也不能嫁给一个强奸犯,一个恶棍,她那时在心里暗暗喜欢市里报社那个经常给她发表文章的编辑,她们在一起三年了,他连她的手都没拉过一次,而这个曹满祥竟然大胆地在野外就强暴了她,她怎么能嫁给一个强暴过她的人呢?她没有去告发曹满祥,这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再说,她一个女学生,这种事她怎么能说的出口?就是硬着头皮说了,又有谁会相信呢?

    然而,开学不久,王雅琴发现自己怀孕了,她一下子没了注意,那个时候,她连死的心都有了,最后,她还是写信给曹满祥,曹满祥回信说,这是好事啊,怕啥呢?结婚吧。王雅琴在毕业前偷偷地和曹满祥结了婚,她的证明是曹满祥的一个在民政局工作的战友给出的,她们的婚礼简朴而且隐秘。但是镇里人还是看出了事情的蹊跷,他们说,曹满祥不愧是个英雄,枪法还真是准。他们已经结婚,就是合法夫妻,孩子早生晚生都是要生的,别人在背后说说也没什么要紧,只是在读书时就怀了孩子,使王雅琴倍受压力。在肚子开始隆起时,她就用布条紧紧地裹住肚子,好在别的同学都要下去实习,很多人都在为能留在城里的学校四处奔波,她就找人去医院开了病假证明,回家了。

    原本,王雅琴是可以留在城里的学校的,她是优秀学生,又是党员,她的文章经常见报,最差她也能留在城里企业的子弟学校,那个时候,正牌师范学院的毕业生,能分到镇里学校的很少,镇里学校的老师都是市里一所中专师范的毕业生。怀着孩子的王雅琴回到了镇里的小学,她的回来,是镇里最大的荣耀,用镇里人的话说,她还没有忘本,即便她肚里怀着孩子,怀着就怀着吧,女人嘛,肚里总归是要怀孩子的,只是有的人怀的早些,有些人怀的晚些而已,但对镇小学而言,他们可是拣了个大便宜,王雅琴是镇小学惟一的大学生。

    曹桂林3岁时,曹满祥在大裁军的行列中转业回来了,他那时已是团参谋长,副团职,回到县里的曹满祥被安排在水利局做了副局长,副科级干部,他心里有些失落,按他的级别应该是副县级,他的战友,他以前的部下,已经是常务副县长了,那一年,大批的军转干部转业,县里就那么大个地盘,有的正团职还到下面的乡镇里去做副手呢,曹满祥了解到这些情形后,知道是他的战友暗地里帮了他,再说,他的战友给他接风时,不是不停地说:来日方长吗?

    水利局是个清静单位,曹满祥几次提出要将王雅琴调到县城的学校去,他在水利局家属院有套两居室,结婚以来,王雅琴一直对曹满祥冷若冰霜,她始终认为是曹满祥毁了她的人生,曹满祥也自感有愧于老婆,他毕竟是在强暴了王雅琴,使她怀孕之后走投无路才和他结婚的,家里的事,曹满祥很少过问,她不给他好脸色看他也不计较,只是在两口子做那事时,他每次都要像那年在冬天的杨树林里一样,他不强暴她就永远不会顺从,这使他非常的恼火。每次事前事后,曹满祥都要抽王雅琴几个耳光,事前是急火攻心,事后是极度的失落,他脾气本来就不好,又去了这样一个清闲的单位,周末回家吧,老婆又没个好脸色,他的脾气就更坏了,脾气一坏,就得找个地方发泄,以前在部队,他经常训斥手下,现在回到地方了,又是个副职,他的手下根本就不把他当回事,有几次他都差一点儿动手了,机关里的人知道他是部队下来的,是个大老粗,都对他敬而远之,这使他更孤独,人家连给他发脾气的机会都不给他,他呢,只好回家来发脾气,回家发脾气吧也不怎么畅快,王雅琴从心底就看不起他,她只顾埋头做事,从来都不理会他,这使他的火气更大,就揪住王雅琴抽她的耳光,抽完了,他指着王雅琴说:我看你这老娘们就是欠日。他干那事也是火急火燎,快刀斩乱麻,他从不管王雅琴的感受,自己忙活完了,裤子一提就走人。

    王雅琴把整个的心思都集中在儿子身上,他希望儿子将来能成一个艺术家,成为一个高贵,温文尔雅的男人,她给儿子买了大量的文学名著,画册,还让学校的音老师教儿子拉手风琴,教儿子学习乐理知识,就是曹桂林喜欢下棋常常逃课她也没往心里去,下棋毕竟也是脑力劳动,她感到她前所未有的讨厌一切体力活,厌恶体力劳动者,她把这一切都归结为为不幸婚姻的连锁反应。

    现在,曹桂林迷上了武术,王雅琴似乎看到了她亲手创造的另一个曹满祥正在慢慢长大,她都要崩溃。

    曹桂林全然不理会妈妈王雅琴的愤怒,从他记事起,妈妈和爸爸一见面就吵架,一吵架妈妈就要挨揍。爸爸不在家时,妈妈是个贤淑、快乐而且美丽大方的女人,爸爸一回来,她就变的爆燥、唠叨、不通情理,成了另一个女人,这个时候,曹桂林就特别的厌恶妈妈,他甚至渴望爸爸能够揍妈妈一顿,那样一来,她没完没了的唠叨,摔东摔西的举动才会停了下来。在镇里人谈论的话题中,曹桂林父母的关系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人们对他们的议论常胜不衰,因为吵架,打架对他们已成家常变饭,这在镇里的记忆中还是从未有过的,谁都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一见面就吵,就打的夫妻,而且,他们吵架、打架从来都不回避他们的儿子曹桂林。

    曹满祥也不怎么回家,他大多数时间都待在县城里,只有想儿子了,才会回到镇里来,回到这个火药桶一样的家里。他几次提出想让儿子曹桂林跟他去县城上学,毕竟,县城里的教育水平比镇里好一些,王雅琴死活不同意,她说儿子跟着你肯定会学会,我可不想让这个家再出一个强奸犯。他还能说什么呢?从那件事发生以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儿子也慢慢大了,在她眼里,他始终是一个强奸犯,而不是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他把这一切都归咎于他脱下了军装,自从脱下军装,成了一个有名无实的水利局副局长以后,他就事事不顺,相比事业上的不顺心,家庭的不顺心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有老婆,有儿子,这就够了,吵也罢,打也罢,总归还是个家,再说,那些不吵,不打的就一定比他们幸福吗?

    他们的关系在曹满祥离开县城,回到镇里当了镇长以后也没发生任何的变化,惟一有所不同的是他们干那事时曹满祥不用再使用暴力了,也不用再没完没了的揍她才能达到目的,他只需怒斥一声,她就会过来躺下,整个过程和以前并没有多少差别,她就像一根木头,毫无反应,有时,曹满祥怀疑他自己是不是在这方面不行呢,她怎么就一点反应都没有呢?他清楚地记得那晚在杨树林里强暴她时,她还激烈的叫过几下呢,而后来,她竟然毫无反应。曹满祥平生就经历过这么一个女人,他不知道别的女人是什么样子,他也不想知道,再说,儿子也大了,那种事能干就干不能干也就算了,他索性搬到镇政府去住了,镇政府的干部家属大都不在身边,他们下班了,就聚在一起喝酒,斗地主,倒也其乐无穷。

     

    对儿子,曹满祥除了在生活上的关心,别的一概不过问,他从小父亲就过世了,母亲把他和两个姐姐养大成人,他也不知道怎么样做一个父亲才好,就像他不知道怎样做一个丈夫,他时常扪心自问,他除了那晚在杨树里扑倒王雅琴以外,他还真没做过一件对不起王雅琴、不起这个家的事,再说,那个时候,王雅琴常常主动找他出去散步,他感觉她还是喜欢他的,就在他扑倒她,摸到她的奶子时,她还激动的叫了一声,要是她那时用力推开他,或者给他个耳光,他是绝对不会动她的,可她没有,只是死死地抱住他,他心想她也是心里渴望着的,就没有停下来。那个夜晚是曹满祥人生的风水岭,欢乐、自信和荣耀都永远地留在了那一头,剩下来的就只有了卑下、屈辱和放弃。

    镇里人都说曹满祥对儿子放任自流,曹桂林在外面打架,他是从来不管的,有一次,曹桂林打破了镇医院院长儿子的头,院长经常和曹满祥在一起喝酒,斗地主,他没好意思出面,院长的老婆是个农村妇女,她才不管你是不是镇长,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找上门来,王雅琴劝说了几句,她哭的动静倒更大了,这时,曹满祥出来了,他说,我家儿子打你家儿子那是他们的事,你跑我家哭啥?你家儿子不会打他吗?院长女人说,我儿子打不过你儿子,你儿子跟土匪一样,心狠手辣,我儿子哪能打得过他。曹满祥指着他家院门说,快点滚吧,看着你这没出息的东西我就烦。院长女人跑来是想出口气,反倒被骂了一通,她就坐在曹满祥家的门槛上又哭又闹,看热闹的人一下子就聚了一堆,曹满祥说,我只问你一次,你走还是不走?院长女人是个欺软怕硬的人,再说,曹满祥当过兵,脾气不好也是出了名的,但门外围了那么多看热闹的人,她也不好就这样回去,就硬着头皮坐着哭,曹满祥走过去,两手一抓,像拎小鸡似的将院长女人拎起来扔出了他家大门,看热闹的人和院长女人都吓傻了,一下就散了去,而曹满祥呢,没事一样,带着他的儿子去水库游泳了。从那以后,和曹桂林打架的孩子再也没有家里人来他家闹过。

    曹桂林最开心的事就是和爸爸去水库游泳,曹满祥是个高大、健硕的男人,他的腿比曹桂林的腰都要粗,他游泳的姿势真是优美,就像一条大鱼,他能一口气在水里待上一、二个小时,游的累了,他就仰躺在水面上小憩,曹桂林在水里待不了多久就会爬上来,他一下水就感觉四肢无力,身体直往水下沉,只有爸爸在身边时,他才会壮着胆子往深水区游上一截,他知道,他就是沉了下去,他爸爸也会一把抓起他,将他扔到岸上去,再没有和爸爸在一起让他踏实的事了,和爸爸在一起,就是天塌下来,他也不怕,爸爸会给他双手托起的。

    曹桂林处处都在摹仿他的爸爸曹满祥,从爸爸走路的姿势,到爸爸生活里的一切做派,他都是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他要像爸爸那样做一个真正的男人。

    曹家父子的亲密无间,成了王雅琴的心病。她用尽了一切办法,都无法将儿子从曹满祥身边拉开,人们都说,儿子和妈妈亲,但是在他们家,儿子却和爸爸亲,王雅琴清楚,这完全是曹满祥对儿子放任自流的结果,而她呢,处处都想按她的意愿来管束儿子,塑造儿子,将儿子塑造成一个和他爸爸曹满祥完全不同的人,一个温文而雅,有教养的男人。

    曹桂林不想做一个温文而雅,有教养的男人,他要像他爸爸曹满祥那样,做一个有血性,敢作敢为的男人,他最看不起的男人就是学校里那些咬文嚼字、经常大惊小怪、成天还勾心斗角的老师,还有见了他爸爸就低三下四,而对镇里的穷人爱里不理、甚至有些不屑的医院院长那类人,而他妈妈要他以后也要成为那样的男人,这是他见过的和镇里男人、和他爸爸不同的男人,他怎么能成为那样的男人呢?他看见他们就想揍他们一顿,他们哪里像个男人呢?

     

    到曹桂林上初中时,王雅琴的愤怒也变的微不足道,他根本就无心读书,整天和镇里的混混撕扯在一起,嘴里叼支烟,手里拎着瓶啤酒满镇子乱串,遇到看不顺眼的人,曹桂林就动拳头,他的拳头在河边的杨树林里练的异常的有力气,具说能劈断一块砖头,而他最让镇里人惧怕的还是他的腿,他的腿上常年绑着沙袋,就是睡觉也不会取下来,他曾经一脚踢断过她妈妈学校的体育老师三根肋骨,那个体育老师是市里的体校毕业的,听说也是个练家,他经常对曹桂林的妈妈动手动脚,有非分之想,被曹桂林踢伤之后,他就辞职去广东打工了。

    充分继承了曹满祥遗传基因的曹桂林,上初中时已长的很高大,加上常年的锻炼,他和曹满祥一样的健硕,浑身的肌肉疙瘩,他已做好了初中毕业就去当兵的准备,那时他就16岁了,就成大人了,镇里的武装部长是他爸爸的手下,也答应过他,只要他初中毕业了,他爸爸点个头,他就送他去参军。

    在外面惹事生非的曹桂林,在学校从不打架,就是有人找茬他也不会动手,他不爱读书,每天到了学校,就抱着一本武侠小说看,异常地安静。

    和曹桂林同桌的是个刚刚转学来的女孩子,她是镇上一家兵工厂的子弟,她原本在她们厂的子弟学校上学,她们厂子弟学校的学风不好就转到了镇上,镇上的学校有不少她们厂的学生,她们毕业以后可以上厂里的技校,上了技校出来就是拿工资的工人了,所以,她们喜欢读书的也不多。这个女孩子叫李玉红,个子也很高,老师就安排她和曹桂林一起坐在了后排。

    上课时,曹桂林看武侠小说,而李玉红呢,她看的是琼瑶小说,两个人各看各的,下课后也各讲各的故事,都说自己看的小说才精彩,谁也说服不了谁,就交换了看,再次交流时,两个人都说两本书都好看,以后有了好看的书,就交换着看,看完了再交流彼此的感受。

    不久,在镇里,人们经常能看到曹桂林骑着摩托车招摇过市的情景,摩托车是他爸爸曹满祥的,他只有周末要进山打猎时才用,曹桂林的摩托车上坐的不再是镇里的混混,而是他的同桌李玉红。

    李玉红的爸爸是一个车间主任,他是个秃了顶的东北人,也是一个转业军人,他听说女儿坐在曹桂林的摩托车上满镇子乱串以后,就直接找到曹桂林的爸爸,两个脾气火爆的转业军人,在镇政府的院子里僵持了很久,曹满祥见对方雷声大雨点小,就轻蔑地推开他径直走了。那时,镇里和军工厂正为了一块地闹的不太开心,军工厂的人状着他们是大地方来的人,对镇里人也有些不屑,双方经常会起一些冲突,打架斗殴的事也时有发生,军工厂是省里管的,曹满祥只不过是一个小镇长,对他们是无可奈何。

    李玉红的爸爸走时撂了一句话:我要再看见你儿子勾引我女儿,我会打断他的腿。

    回到家里,曹满祥一见儿子曹桂林,摔手就是一巴掌,他说,小小年纪就知道勾引女孩子,老子最看不起见了女人就迈不开的男人,瞧你那点出息。曹桂林说,我们就在镇里兜兜风,啥事都没有的。曹满祥说,那女孩子漂亮吗?曹桂林说,一般吧,比我妈差远了。曹满祥又扬起了巴掌,但这次没有落下来,他说,一般的女孩子你也要勾引?还让人家里闹到我那里去,真是丢老子的脸。

    然而,不管是曹满祥的巴掌,还是李玉红爸爸的恐吓,都没起啥作用,曹桂林的摩托车后面,依旧坐着李玉红,摩托车飞起来时,李玉红就死死地搂着曹桂林的腰,她的脸紧紧的贴在曹桂林的后背上。

    一天傍晚,曹桂林载着李玉红去了河边,进了杨树林,他们在杨树林里紧紧地抱在了一起。也不知是谁走漏了消息,李玉红的爸爸领着他的几个徒弟忽然出现在了杨树林,有眼疾手快的人马上跑去告诉了曹满祥,曹满祥赶到杨树林时,他的儿子曹桂林已被打的满脸是血,成了一个血人。曹满祥上去,抓住李玉红秃顶的爸爸在空中抡了几圈将他扔进了河里,他的几个正在围殴曹桂林的徒弟放开曹桂林,将曹满祥围了起来,曹满祥被他们几个围着转了几圈,火气更大了,他骂道,你们有种就上来,老是围着老子转,转得老子头晕。曹满祥骂完了,顺势揪住一个就是一拳,那人的血溅了他一脸,他有些眼花,在他抬起胳膊想揉眼睛时,有个小子猛地给了他一刀,曹桂林见那帮人动了刀子,就大喊一声,杀人啦,快来人啊!那帮人四散奔逃,曹桂林还想去追,他爸爸叫住他,说,儿子,爸爸不行了,往后你是家里惟一的男人了,这个家就靠你了,告诉你妈妈,爸爸这一辈子就做错了一件事,爸爸对不起她,你和妈妈也离开这里,去县城找你王叔叔吧,他是县长,他不会不管你们的。

    曹桂林抱着爸爸,直到爸爸在他怀里咽气,爸爸的眼睛一直睁着,他给爸爸合上眼睛,将他的上衣脱下来,撕成条,拧成一股绳,然后将爸爸绑在身上,发动了摩托车。

    镇里人聚拢在街口,等待着从杨树林里传出最新的消息,这些胆小怕事的人,谁都不敢走进杨树林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在街口站着,等待这个夜晚的话题,远远地,一辆摩托车朝镇子驶来,他们都站在路灯下去,让开大路,看着摩托车驶进街口,他们看清了,骑摩托车的是曹桂林,他的背上,是肚子里还往外冒血的镇长,曹桂林的父亲。

     

    一组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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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是因为我们穷

     

    赵命可

     

    从莲花山下来时,马林旭忽然有了一个想法:这次干脆请几个作家来深圳玩几天,他请过几个画家,也请了几个书法家来深圳玩过,就是没请过一个作家来玩过,不是不想请,他最早有这个打算时,第一批想请的人就是作家,他拐弯抹角的托人给几个他认为是当下中国最好的作家通了气,只有一两个人能抽出时间,其他的人要么说在写长篇,要么就说去过几次深圳了,那地方喘口气都流汗实在没太大的兴趣去玩,有的就干脆没有回应,马林旭受了冷落,就把这事放下了。

    请画家,书法家来深圳玩几天,马林旭还是有收获的,虽然他最想请的人都没有来,来的只是几个二三流的人,他们留下的画和字对他来说却也是珍品,比起他在整个活动中的花费,他还是赚了的,他把他们中名声大些的人作品做了收藏,余下的就拿出去裱好了挂在他的几家店里,他经营的是一个川菜连锁店,走的是中低档路线,生意一直很好,一来是价格适宜,二来他的店古色古香很有些小资情调。

    马林旭是个商人,但他的内心一直很文艺,他老婆梁惠莲总说他是个愤青,永远都长不大的样子让人揪心,马林旭开始还反驳几句,日子一久便懒得理会,两个人同吃同睡这么多年,已经形成的印象就像脚底的老茧一旦起了就会跟着你老死,任凭你用什么样的方法都无法根除。在老婆梁惠莲那里,马林旭总也理直气壮不起来,和她结婚以前,他一直是一个心高气傲、满怀理想的小报记者,当记者时跑的都是没有啥油水的几条线,所有的家底都随时揣在口袋里,是个彻底的月光族,因为心高气傲,别的记者四处拉广告、跑赞助,他不屑为之就贫穷,因为贫穷,心高气傲又使他愤世,心里总憋着一股气,一团火,他跑的线主要是文体,大学念的是中文系,就难免对作家有种亲近感,有事没事他最喜欢往作家协会跑,通过几个校友他认识了一些大名鼎鼎的人,时不时的将他们的行踪在小报上加以传播,也给他自己聚敛了不少的人脉。他也写过几个小说,在图书馆里抄了几个杂志的地址寄了出去,无一例外的泥牛入海,大学毕业时,他对写小说兴趣全无,就试着写散文,还真的发了几篇,他能去这家小报做记者,那几篇散文是给他加了不少分的,他来省城读书前,从未走出过他出生的那个小城,父母都是工人,翻遍能扯上一点关系的亲朋好友,也找不到一个有门路的人,他们中还真有两个处级干部,他毕业要回小城他们多少也能帮上点忙,他打定主意再也不回小城了,他的小城是个煤城,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都自嘲他们是天然的吸尘器,他的父母也说,既然出去了,就留在省城吧,那里地方大,人多,机会也就多些,马林旭就留了下来,租了一间农民房,开始他小报记者的生活。

    或许是早年的理想主义作祟,马林旭内心是特别不喜欢商人的,他也很讨厌别人叫他老板,那别人叫他啥他才会高兴呢?这的确是个艰难的事,因为他现在的身份的确是个老板,除此而外,他在别的方面没有任何建树可以与此相提并论的,他以前做过多年的记者,但那时,他更喜欢在单位发的名片后面,隆重而热烈的印上:文学青年马林旭,他太想把自个和那些人有所区分,因为卑微,只能呐喊,旗帜鲜明地告诉你们:我是一个有理想,有气节的青年,不是来拉广告,骗吃骗喝的小记者。马林旭的名片一度在报社里成为笑料,他也因此成为最孤独的人,除了工作,他就待在租住的农民房里读书,也只有埋头读书可以证明他不是一个俗人,这也是他惟一能做的了。在他认识了梁惠莲以后,他的生活才有了改变,梁惠莲是他们报社的出纳,是一个和他一样卑微的人,但梁惠莲的爸爸是厅长,单位里的人整天围着梁惠莲转,他们其实也清楚,从梁惠莲爸爸那里是得不到好处的,他们厅的公告、专刊都是老总亲自联系了,交给他的亲信做的,老总亲自联系的人,谁敢横插一扛?梁惠莲是个高傲的人,她从骨子里根本就看不起这些小记者,她总说做人要有骨气,不能有奶便是娘,一个记者,成天四处拉广告活的多没有尊严,多卑微啊,她为什么要这么讨厌那些位记者呢?是记者们成天追着她要提成,就像她扣着他们的钱不发似的,这让她很反感。

    马林旭除了领工资,从来都不去财务室,就是领工资,他也很少说话,你给他多少他就拿多少,也从不当着她的面数钱,他拿过工资说声谢谢扭头就走,和那些蘸着唾沫星子数过来数过去的人不同,梁惠莲就在那时对马林旭有了好感,每次看见马林旭,她都主动打招呼,没话找话的聊上半天,有次,她不经意的说,马林旭,我有个同学长的很漂亮,家境也不错,要不要介绍给你做女朋友啊?马林旭说,好啊,到时我请你吃饭。梁惠莲说,哪有这样的好事,你要先请我吃饭,我才能给你尽力办事嘛,再说,我还不知道你有没有女朋友,我那同学可从没谈过朋友,你可别害人家啊。马林旭说,啊?她也没谈过女朋友啊,那我和她倒挺般配,我也从没谈过朋友,没有经验,也不怕她笑我傻了。梁惠莲说,你没谈过朋友?你不会骗我吧?马林旭说,我一个外地来的穷学生,谁会看上我啊?再说,谈过朋友也不是啥丢人的事,我干嘛要骗你呢?梁惠莲心里踏实了,她说,那你请我吃饭,我高兴了,说不定真能促成你们呢,你要舍不得请我吃饭,也没关系,等她哪天来我这里玩,我也会介绍你们认识的。那天,马林旭请梁惠莲吃饭,两个人都有些相见恨晚的意思,吃完饭,梁惠莲还去马林旭租住的农民房坐了会,马林旭的小房间收拾的干干净净,虽说连一件象样的家具都没有,倒是很温馨,梁惠莲第一次去一个单身男人的地方,也是她有好感的男人,心里热热的,甚至有些激动,马林旭也有些喜欢梁惠莲,尽管梁惠莲和他心目中女朋友的形象有很大的距离,他喜欢白净,丰满的女孩子,而梁惠莲实在太苗条了,皮肤也有些黑,不过,她长的也不难看,性格活泼,个头也高,有1.65米,重要的是她身上没有那种干部家庭孩子的娇媚气息。两个人情意绵绵,难舍难分,到了晚间新闻时分,梁惠莲说她要回家了,太晚回家她妈妈会说她,马林旭说,那我送你吧,临出门时,梁惠莲有些动情地说,真不想回家呢,马林旭怯懦地说,那就不回了,留下来吧。梁惠莲说,我真留下来,你不怕啊?马林旭从后面搂住梁惠莲,说,你不怕我就不怕。他们就那样在门口僵持了一会,梁惠莲还深情款款地摸了摸马林旭的脸,说,以后吧,只要你对我好,我啥都会给你的。

     

    流年似水,现在,马林旭不再为了生计满世界乱跑了,他的生意正按照他和老婆梁惠莲的意愿有条不紊的发展,这里面,梁惠莲是真正的主角,开店的钱,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都是她家的,马林旭时常戏虐他其实就是梁惠莲的跟班,所不同的是他这个跟班还有陪老板睡觉的特殊任务,梁惠莲总说他是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孩子,做什么事总要人在一边看护着才不会出问题,马林旭对店里的服务员、厨师、保安什么的都比较大度,只要他们干活卖力,不出大的错误他就不大去管他们,都是穷人家的孩子,为了一口饭吃才背井离乡,再说,他们的付出和收入就完全像梁惠莲说的那样成正比,你也不能事事看人家不顺眼,总要摆弄你老板的脾气,显示主人的做派,何必呢?

    除了生意上的事,在别的方面,梁惠莲还是让着马林旭的,毕竟,除了散漫,喜欢热闹和偶尔有些孩子气外,马林旭对她,对生活还是充满热情的,结婚几年来,他每天晚上都要搂着梁惠莲睡觉,毕竟,能每天晚上搂着自己老婆睡觉的男人,在今天也是不多了,他给梁惠莲说,只有搂着她,他才能睡着,除了梁惠莲身上不方便那几天,他们几乎每天都要做爱,他对那事乐此不疲,遇到梁惠莲不乐意的时候,他就说你这不是把我往别的女人那里推吗?我要把身上的火,还有力气都在你身上消耗了,出了门我就再没火气了,也没力气胡思乱想了。梁惠莲和马林旭在一起前,从来没有过男人,和他在一起后就不想再有别的男人,她也不知道别的男人有什么不同,也不想知道,她知道她的男人马林旭就行了,她们在一起知冷知热就行了。

    在生意刚刚有了起色时,马林旭就说要请几个人来玩玩,一是开心一下,二来呢,也可以让他们不经意的给他们宣传一下,他们来玩了,玩高兴了,回去肯定是要写文章的,这比自己花钱做广告要实惠的多,也真实的多。梁惠莲怕麻烦,就说等以后生意做的再大些再请他们吧,那样的话就能请到有份量的人,现在的人,不是说你请人家来玩他就会来的,人家也要看你的底牌的,只有看到你真正的实力不使他们掉架,降低身份,他们才会接牌的,商品社会嘛。马林旭认为老婆梁惠莲说的有理,也没坚持,她在家里接触过形形色色的人,对人,对事经的多,看的也透,她决定了的事,马林旭一般都听她的。

    在请了几个画家玩过以后,梁惠莲说,人家有钱了,都玩车,玩女人,你倒好,玩起艺术家了。马林旭对车,对女人兴趣不是很大,穷人家的孩子嘛,以前就是想玩,也玩不起,现在有钱了,钱是老婆管着的,她是出纳出身,要想从她那里拿钱,得要正当理由,那就玩玩艺术家,都是玩,谁要他们也乐意被玩呢?再说了,你怎么就能肯定人家也不是再玩他呢?上次请的那几个画家,在饭桌上,梁惠莲一个当副区长的哥哥随口说了句要请他们到区里去办画展,可以搞个拍卖会,那些画家都轮番的给她哥哥敬酒,和她哥哥合影,那样的场面她以前在家里见的实在太多,她以前的确弄不明白,那些文化人为啥总喜欢和当官的人交往,后来她终于弄懂了,当官的人能让他们的作品有一个好价钱。

    她妈妈当初也要她找个在官场混的男朋友,她和马林旭谈恋爱的事她给家里人说时,她妈妈皆力反对,她妈妈看中了她们厅里一个处长,也是一个厅长的儿子,还说他老子迟早会进省委班子,他的前途也是不可估量,刚刚30岁就当上处长,她妈妈还带那个处长来家里玩过,他对梁惠莲也有好感,只是对梁惠莲在一个小报社做出纳这份工作多有不解,说要是梁惠莲愿意他可以想想办法,给她换个工作,梁惠莲感觉受了羞辱,她大学毕业时国家已不包分配,她爸爸问她想干啥,她说想到深圳她哥哥那里去,她喜欢深圳,她哥哥那时还是市政府的一个处长,她爸爸说舍不得女儿跑那么远,他身边也要留一个子女的,她喜欢哪个单位尽管说,他想办法给她办,小女儿嘛,安排个工作,他开个口,别人不会不给面子的,再说,这都是有来有往的事,梁惠莲就说她想去她家附近那家报社,她爸爸一个电话就给办了。梁惠莲放着前途光明的处长不要,却要找个租住农民房的记者,她妈妈气的好几天不让她去上班,梁惠莲认定了马林旭,她死不悔改,她妈妈就搬出她爸爸来作女儿的工作,梁惠莲爸爸是从部队转业下来的,不太喜欢管家里的事,他说,女儿啊,你果真喜欢那个小记者,你能肯定他会一辈子对你好?梁惠莲点点头,说,除了他,我谁都不要。她爸爸站起身,说,那就这么定了,你哪天把他带过来,让我们也见见,只要你喜欢就行,我相信我女儿的眼光不会差。梁惠莲的爸爸从来都是说一不二,她妈妈流了几天眼泪,也便默认了这事,她们家几个孩子的婚事,她最初都想按她的意愿找个门当户对的,却都是以孩子们的愿望而终结,也因了这样的纠缠,梁惠莲的两个哥哥很早都去了深圳,只有过年时才回来露个脸。

    没有去深圳前,马林旭一直住在梁惠莲家里,梁惠莲她妈妈坚决不同意女儿去住农民房,那是怎样的环境啊,夏天热的要死,冬天没有暖气,房间里都快结冰了,最要命的是没有卫生间,要去巷子口上公共厕所。马林旭不想看梁惠莲妈妈的脸色,但他的收入,的确租不起水暖,卫生间齐备的单元房,而梁惠莲家里是四室两厅的大房子,连保姆都有一个单间,梁惠莲自己也没有去外面住的意思,家里的孩子就她在父母身边,她怎么能搬出去住呢?她了解马林旭的心思,他是怕住在她家没面子,都是一家人了,还讲啥面子?再说,时间久了,只要他们两个过的好,她妈妈也会对他好的。马林旭最不能忍受的是梁惠莲妈妈对小地方来的人的轻视,她的言谈举止总有一种高高在上的傲慢,她的傲慢有时连她的女儿梁惠莲都无法忍受,梁惠莲在她妈妈最傲气的时候,总要提醒一下,她说,妈,我知道你可能干了,啥时你帮帮我们,给我们也弄套房子啊。她妈妈说,我们就你一个女儿,你哥哥他们都混的不错,不用我们操心,就你不让我们省心,我和你爸爸都快退休了,家里这一切,我们也带不走,不都是你的吗?每次说到这里,要是马林旭不在跟前,梁惠莲妈妈都要说一句,只是便宜了马林旭那小子啦。

    在梁惠莲爸爸退休的前一年,她爸爸忽然提出要梁惠莲和马林旭两个人好好想想,看能不能自个做些事,资金他来出,他说,看你们两个,都是在单位干不出啥名堂的,还不如早些出去自个干些事,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不一定要在机关混,自个开个店,经营好了也不错。马林旭听梁惠莲隐隐约约的说起过,她爸爸快退休这几年,还是收了不少好处费的,这些钱放在家里大小是个隐患,想让她们自个做些事,多少有些洗白这些钱的意思,她爸爸的想法是让她们去她哥哥那里,在家门口做事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再说,她两个哥哥在深圳都有一定的社会基础,也能照顾到她们。马林旭想开个书店,他的想法首先被梁惠莲妈妈给否决了,她说,现在谁还会看书呢?那是把钱往水里扔。梁惠莲呢,倒想开个服装店,女孩子嘛,有几个不想开自个的服装店的?她妈妈也说不好,开服装店她的两个哥哥发挥不了作用,他们总不能让别人老去他们妹妹的店里买衣服吧?还是他爸爸最后拍了板,开个好些的饭馆吧,你哥哥他们的朋友多,局面容易打开。就这样,马林旭和梁惠莲带着老头子临退休时贪赃枉法所得,在深圳做起了老板。

     

    该请哪些作家来玩呢?马林旭翻开他的读书笔记,他从小就有写读书笔记的习惯,凡是让他怦然心动的作品,他都会写出他的感受,把他们保留下来,他翻开笔记本,《河的子孙》——张贤亮,《心灵史》——张承志,《九月寓言》——张炜,《动物凶猛》——王朔,《活着》——余华,《米尼》——王安忆,《哦,香雪》——铁凝,《1934年的逃亡》——苏童,《悬挂的绿苹果》——叶兆言,《相遇》——格非……他翻着翻着忽然停下了,请这些人难度实在是大了些,就是他们不摆架子来了,他该怎么伺候他们呢?毕竟,他当年是那么狂热的迷恋过他们和他们的作品,这使他在人格上首先就不平等了,他心里总有一个疙瘩,一个迷团,还是让这份美好的记忆永远留存在内心吧,再说,他笔记本上还有最近这些年的感动,这些作家也年轻些,应该还没有那么大的脾气,要好伺候些。他看到他的笔记本上写着《亲亲土豆》——迟子健,《梅妞放羊》——刘庆帮,《地球上的王家庄》——毕飞宇,《美丽奴羊》——红柯,《喜宴》——王祥夫,《轮渡上》——王安忆……马林旭对短篇小说情有独钟,他在笔记本上不至一次的写到×××的短篇比他的长篇好很多,一个短篇的容量比他的长篇要大很多,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写长篇?马林旭也常给梁惠莲说,等我再干几年,再挣些钱,我就好好的写几个短篇小说,短篇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梁惠莲说,只要你不养小老婆,你想干啥都行。

    马林旭给他喜欢的作家都发了请帖,他怕那些人临时有事来不了,就又给他过去在报社时有过交往的作家也发了帖子,他们中的很多人,很多作品他都没看过,看过的也没感动他,没有在他的笔记本上留下痕迹,但他们还是有着一定影响的,好多年不见了,想起以往的友谊,他时常满怀感激,在他刚参加工作时,他们给了他许多的帮助,无论从情感上,还是个人兴趣上,他都有一种感恩之心。

    帖子发出去不久,马林旭就收到了回音,他笔记本上纪录过的人都保持了沉默,只有他以前交往过的、省里的那几个人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他们大都没去过深圳,倒的确想到特区看看,一是了却一桩心愿,二来也去看看他这个小老弟生意做的有多大,马林旭心里有些失落,他笔记本上纪录的人要是能来一两个,那他这次的聚会将是他几次聚会里最具份量的一次,也会给他以后的聚会开个好头,自从做起生意来,他心中特别的憋闷,好不容易有这么一次完全能和自己心仪许久的人聚会的机会,人家还不给他面子,是啊,人家凭什么来扑这样的一次聚会呢?在这个利欲熏心的年代,人家怎么就知道你是一个虔城的人而不是出于什么目的才搞这样的一次聚会呢?人家根本就不认识你。

    梁惠莲的大哥给他们派了一辆中巴车,马林旭去机场将作家们接到他一家分店边上的渡假村,前几次的聚会也都是在这个渡假村里,那是梁惠莲大哥的地盘,吃住都免费的。每次聚会,马林旭都只安排客人在他的店里吃一顿饭,渡假村里做的是粤菜,档次高些,客人们能吃到各式海鲜,他自家的川菜客人们在哪里都能吃到,没什么新鲜。

    作家们一行六人,四男两女,都是熟人,马林旭当初没想请那两个女的,她们的作品他实在喜欢不起来,她们一个写诗,听说最近几年又写长篇了,反正他没看过,另一个倒是写小说的,小说基本上发在边远地区的杂志上,他就是想看也很困难,因为根本就看不到那些杂志,她们都四十出头的年龄,请他们来玩也是给另外四个男作家找个慰籍,他们都是好这一口的,没有女人同行,他们的玩兴不高不说,弄不好还会出些乱七八糟的事,到深圳来玩的男人,很多都是出来找乐子的,没有女人同行怎么行呢?

    接待晚宴在渡假村举行,梁惠莲的两个哥哥那晚都有应酬没有出席,马林旭请了几个深圳的朋友,为了表示浓重,他还请了几个媒体的朋友,作家中有一个知名作家深圳的读者还是有几个知道的,他的一个小说被改编成电影,在深圳的电影院里也是放过几场的。

    马林旭作了一个简短的开场白后就开始敬酒,那几个作家都能喝些酒,几杯酒下肚,气氛一下子就高涨起来,他们高谈阔论,纵论世事,人情,差不多把自个人生中得意的事借着酒劲挥发了一次,相比之下,两位女作家要收敛很多,或许是女人的天性,又或许是她们自感她们的名声,威望都不及他们高,她们一直温文尔雅的坐在一边,即便他们中的一位借着酒劲过来骚扰一下,她们也都坐怀不乱,表情平静,没有波澜。为了不使她们感到不快,受到冷遇,马林旭示意梁惠莲和她们喝酒,聊天,男人们喝的都是白酒,高度的五粮液,女士们都喝红酒。

    马林旭那几个深圳的朋友也都是北方人,平时也能说会道的,今天却怎么也插不上话,他们来时,都拿了他们自个的书作为名片,看的出,他们的名片没怎么起作用,倒是知名作家还和他们谈了谈文学,说了些文学圈里的趣闻轶事,另外三个男作家现在基本上已不写小说,他们给通俗杂志写纪实,他们高谈阔论的也是他们的纪实,一个男作家甚至于拿着深圳作家给他的书,说,你这一本书能挣多少稿费?估计不会超过两万吧。深圳作家腼腆地说,没有的,这是一个做老板的朋友出的钱,在出版社买的书号,花了五万多呢,就印了一千册,大都送给朋友了,没有买几本。男作家轻蔑地一笑,说,我以前出版社给稿费出的书,也就一万多稿费,所以不写了,我写纪实,一篇几千字的稿子,拿七、八千稿费,要是评上当期好稿,还有两万奖金呢,去年,我拿了20万稿费,要是写小说,一辈子也写不来20万。男作家的话引起一阵骚动,他们都想明了事情的真伪,知名作家说,他说的是真的,他拿到稿费经常请我们喝酒,我看过他的稿费单,的确很高,但那种稿我是写不了,还要去采访,老啦,跑不动了。男作家得意地说,人家开笔会都是在国外开,我都去过几次了,现在还有几家文学杂志能开的起笔会的?文学是彻底的没市场了。

    大家沉默了一会,似乎都在为自己选择的错误黯然失色,梁惠莲连忙给大家敬酒,她说,你们都是大文化人,我最佩服有文化的人了。男作家说,你们现在是有钱人,文化人有啥用啊,以后扶贫帮困就靠你们啦。

    要是没有酒,这样的气氛多让人尴尬啊,马林旭预备了足够的酒,那就喝酒吧。

    大家的谈话兴趣一下就转移到了给通俗杂志写稿和他们的高额稿酬上,贫穷和可能会获得的巨大利益使他们无必兴奋,马林旭却异常地失落,他不时的反问自己:难道是我错了吗?我请他们来玩,原本是想给自己越来越贫瘠的内心世界找寻慰籍,获得支持,而他们的内心世界却要比他这个做了商人的马林旭更加的贫瘠,原来,大家都是俗人,不管是被称作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人,还是他这样的商人,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都是被利益左右的人,贫穷的人。

    知名作家喝的也差不多了,他说,一会我们去打麻将吧,小马老板现在是大款了,要赢他的钱。大家也能附和着,梁惠莲见马林旭有些坐不住了,连忙给大家敬酒,她说,马林旭喝高了,我陪各位老师打,只要你们高兴。几个作家见马林旭喝多了,老板娘敬酒,刚刚收敛起来的酒劲又恢复了状态,是啊,碍于马林旭出钱请他们来玩的面子,他们一晚上都克制着,还没有在老板娘面前摆弄他们的才气呢,这也够难为他们的了。

    马林旭趴在酒桌上睡着了,除了她老婆说了句他就这点出息外,似乎别的人都没在意他的存在,或许,他早就应该睡着了。

     

     

     

     

     

     

     

     

                                                                                                                                                                                       

    谷文庆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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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文庆简史           

    赵命可

     

     

                                                                                  

    已经死于非命的谷文庆生前是我的朋友。他是在我们小区门口的菜市场和人械斗时被乱刀砍死的。在我居住的冬瓜岭,隔三差五就会有一场械斗,不是湖南人和四川人、潮州人,就是他们自己相互砍杀。他们械斗的场面看起来耀武扬威,却常常让人不屑,只有女人才会打群架,而男人,有一丝半点血气的男人是不屑于打群架的,男人应该单打独斗。而这些参加械斗的人,基本上是从穷乡僻壤的乡村进城来讨口饭吃,他们为了不让别人抢走自己的饭碗,就大大出手,一拥而上,他们哪里会知道血气呢。

    谷文庆是我们小区的保安,也是我的中学同学。

    在我们这个小区,有十几个保安,没有人喜欢他们,人们总是把他们和那些经常械斗的人混为一潭,因为你经常能看到他们欺负门口菜市场的小商贩,发廊里的小姐和没事在小区里转悠的外来人,人们早已把他们和街边的暴徒归结为同路人。

    人们不喜欢他没所谓,在这个一夜暴富的移民城市,谁又喜欢谁呢?只有你来我往的利益才是人们喜欢的。即便这样,直到谷文庆横尸菜市场前的那一刻,他一直是我在深圳最好的朋友,别人不喜欢,甚至于耻笑也没什么了不起。

        冬瓜岭是市政府规划的一个临建小区,当时建这个小区,据说就是为了给各个单位没有住房的员工提供宿舍,因是临时建筑,房子就有些简陋,它的格局更像是一座座样式呆板的学生宿舍。所有的楼房都是四层,每一层也是同样的两排房间,跟我们读书时的学生宿舍一样,所不同的是房间里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房子分为单间和一房一厅,对一个刚到深圳的人来说,能住上这样的房子,应该很知足了。

        我们单位在这个小区有十几套房,因单位人少,好多来的早,已正式调入的人都分到了房子,空置下来的房子大都租给了别的单位,就留了两套给每年都要来的实习生住,我捡了个便宜,就住了四楼的一房一厅,倒也悠闲,自在。

    我搬进来那天,才知道谷文庆在这个小区做保安。按小区的规定,我乘坐的出租车只能停在门口,不能进入小区,我有两大旅行袋的行李,而我住的那栋楼距门口还有一段距离,我给值班的保安解释了半天,他就是不让出租车进去,我一下火冒三丈,跟他吵了起来,这时,谷文庆出现了,中学毕业我上了大学,他当了兵,就再也没有见过,这是我们毕业十几年后的第一次见面。

     

    在我们那个小镇上,谷文庆的传闻有着多种版本,他还是个孩子时就是个有争议的人。在我们那个封闭、保守的小镇,喜欢打架、追女孩子、抽烟喝酒的谷文庆是个另类,每当他在街上出现,大人们都会把自家的孩子堵在屋里,以免他们跟着谷文庆学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谷文庆形单影只,是镇里最孤独的孩子。

    然而,在我们上高三的那一年,谷文庆一下子成了名人,他不知什么时候写的一篇作文获得了全国性比赛的二等奖,市教育局长亲自来到我们学校给他颁奖,在我们这个小镇,市里的领导是难得下来一次的,他们来了,是给镇里最孤独,最被人唾弃的孩子颁奖,人们都糊涂了,难道他们的眼睛长到屁股上了吗?这样一个一无是处的人,竟然有市里的领导亲自下来给他颁奖?

    更让人意外的是,教育局长在大会上说,只要谷文庆愿意,他就会被保送到市里的师范学院中文系去读书,这对我们这个多年都考不出去一个大学生的小镇中学是多大的荣幸,而谷文庆没有对教育局长的好意表现出半点惊喜,他只不过轻描淡写的点点头,说了句:再说吧。

    谷文庆的作文和获奖证书随后便被镶嵌在我们学校的报栏里,他的父亲,我们的校长那几天也一扫往常的威严,变得和蔼慈祥。

    看过谷文庆作文的人后来聚到一起时,都表现出异乎寻常的不屑,在人们看来,谷文庆作文的获奖是个意外,他写的是什么啊?这篇题为《云上的日子》的作文,写的是他们一家跟着做乡村老师的父母颠簸流离的故事,他父母走到哪里,他们的家就按在哪里,他们至今也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他们的家就是学校分给他父母的两间宿舍,在他的记忆中,每隔几年,他们就要搬一次家,在他父亲调到镇里的中学做校长后,他们才算有了个稳定的居所,但他知道,随着父亲工作的调动,他们一家又会像云一样的流动。在镇里的孩子看来,谷文庆实在不应该为这样的生活感伤,他应该高兴才对,他们能在不同的地方生活,这是多么美好的事啊,而他们,从一出生就没离开过这个小镇,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会在这里繁衍生息,最终化为泥土,到死也离不开这里,和他们相比,谷文庆因为有一个能经常改变工作环境的父亲,他是多么幸福啊,可他却这么矫揉造作,一点都不懂得珍惜。

    镇里人的不屑和猜疑,丝毫也改变不了谷文庆获奖和市里领导给他颁奖的事实,至少在我们学校,他一下子成为偶像,他甚至于盖过他的父亲,我们的校长,成为最受尊敬的人,只要他愿意,他就能不参加那折磨人的高考,直接走进市里的师范学院,成为一个大学生,他的命运也将从此改变,他是走在命运前面的人,而我们,是一生都在这里老死,还是会出现转机,都要在高考之后才见分晓。

    就在我们对谷文庆的未来羡慕不已时,谷文庆却拒绝了市里师范学院的邀请,他对师范学院招生办的人态度极其恶劣,他说他是个男人,男人的最好职业是军人或者警察,当老师的事就留给女孩子好了,师范学院招生办的人蔫头耷脑的离去后,谷文庆的父亲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喝的大醉,他从此再也不管谷文庆了。

    这一年,谷文庆填报的高考自愿都是军校,谁都清楚,让谷文庆自己去考,到老他都考不上市里的师范学院,他的出路就是当兵,这也正是他所希望的,一条男人的路。

     

    我和谷文庆的真正交往,是从我们在深圳的重逢开始的,在此前的很多年里,我脑海里的谷文庆一直是人们闲言碎语中的那个虚幻的谷文庆。在我们读高中的那三年里,我和他基本没有交往,就是在他一夜间成为偶像之后,接踵而来的高考已压的我喘不过气来,还哪有心思和他交往呢?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两个喝同一条河水长大的人,很容易亲近,乡音也成了彼此的慰籍,让你不再孤单。

    我们单位不用坐班,一、三、五上班也是比较自由,因为刚来深圳,也没什么熟人,我一向也不大喜欢和同事走的太近,同事这种关系原本就是临时拼凑起来的,是一个是非、利益、名利、毁灭的矛盾体,处在这个中心的领导,有些像旧式大家庭里妻妾成群的家长,而下面的人,就是那些争风吃醋的妾,为了争宠是什么事都做的出来的。不说话,净身事外,对一个外来人来说,就是最好的保护自己。我不上班时,就在家里看书,谷文庆上的是三班倒的班,他休息时就常来我家里聊天,在深圳,他除了几个战友,也没什么朋友。

    从小离家,我们都学会了做饭,谷文庆休息时,我们就一起做饭,他面食做的好,会做扯面,麻食,特别是麻食,用豆芽,粉条,海带,木耳,黄花菜,西红柿做一个汇菜,把麻食煮好后,浇上鸡汤,再加上汇菜,特别的美味。他做面食时,我就做几个凉菜下酒,我们那个地方,做凉菜比较看重的是调料,把蒜泥,葱花,香菜沫,陈醋,酱油,味精,盐和干辣椒丝盛在一个小碗里,用热油一淋,这样拌出来的凉菜就特别好吃。谷文庆从小就是个酒鬼,而且只喝高度的白酒,我们家乡的西风酒他最喜欢喝,每次去超市,他都会买几瓶回来存着。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们都没有说起过去,他的过去,我一直想知道像他这样一个学习不好的人,在千载难逢的免试入学机会面前,他怎么会无动于衷?有几次,他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这是他的伤口,是深深地扎在他胸口的刺,他不会轻易拔掉。

    谷文庆是个特别活泼的人,也是个热心的人,他说,自从母亲去世以后,他就特别喜欢找人说话,如果不那样,他就会憋死,母亲去世后,他便不再和父亲说话,他是独生子,他始终坚信母亲是被父亲害死的,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他,他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和父亲做对,只有这么想了,做了,他才心里踏实,事实上他也是一直这么想的,这么做的。

     

    谷文庆的父亲谷来雨是我们镇上的第一个大学生,他能够上大学是因为他在镇里修水库时表现突出,做为工农兵学员,谷来雨从市里的师范学院毕业后回到镇里,在镇里唯一的中学教音乐。我听镇里人不至一次的说过谷来雨年轻时候的帅气,他身材高大、魁梧,皮肤像女人般白晰,甚至比镇里许多市里来下乡的女知青都长的秀气,他还跟着他那早年在草堂班子里拉二胡的父亲学会了二胡,这一切,显示出他和镇里孩子的不同。人们常说女人可以依靠她的漂亮改变命运,其实男人又何尝不是呢?当年在水库工地上,镇里人谁不是下了死力气?在那一张工农兵大学生的报名表背后,镇里有头有脸的人差一点儿大打出手,最后,他们还是冷静了下来,这毕竟是镇里第一个大学生,镇里革委会书记的儿子是个瘸子,镇长的女儿不久前被一个知青搞大了肚子,派出所所长的孩子都小,他们折腾了一阵,就把报名表给了谷来雨,谁让他长的帅气,还会拉几下二胡呢?他走到哪也不会给镇里丢脸。

    人世间的事总是那么让人琢磨不透,谷来雨的父母长的歪瓜列枣,而且个头都比较矮,他们家一年也吃不上几顿饱饭,可他们的儿子偏偏是镇里最高大魁梧,最帅气的,谁都说那孩子肯定不是他们的,一定是有人背地里帮忙了,但谁也拿不出证据,谷来雨的母亲是个正经女人,就算她想不正经一次,也不会有男人要她的,她长的又黑又瘦,说话还有些结巴,哪个男人会要她呢?

          谷来雨在读师范学院时,和镇里一个叫陈小平的女知青好上了,陈小平的家在县城里,她从水库工地上下来后,就在镇里的小学当老师,给孩子们教美术。上了师范学院的谷来雨放暑假回来,再也不用下地劳动,他没事就带个篮球,去镇小学的操场打篮球,他和陈小平早就认识,陈小平是个不大喜欢说话,也不好动的女孩子,闲下来时人们总会看见她手里拿一本厚厚的书,看个没完没了,有次镇长开玩笑时说,让陈小平去做小学老师,就是因为她总喜欢看书,还戴个眼镜,怎么看她都不像个劳动人民。陈小平身材单薄,但她个头很高,少说也有1.7,经过水库工地的一段劳动锻炼,她原本白的像纸一样的脸上总算有了血色,骨架也更加大了,但她就是不长肉,永远是风一吹就要倒的样子。陈小平的父亲是工人,母亲也是个小学老师,从到镇里下乡见到谷来雨那天起,她以后不管在哪里遇到谷来雨都会莫名其妙的心跳,在谷来雨没去市里的师范学院读书时,她只是心跳,跳了也就跳了,她是县城里下来劳动锻炼的知青,迟早她还要回县城里去,而谷来雨是镇上人,她们中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障碍,她也就没往下面想过。谷来雨从市里回来了,和从前再也不一样了,他毕业后就会有工作,和她父母一样,也是拿工资,吃皇粮的公家人,她从此就敢往下面想了,还想的很远。

         每次,在谷来雨来打篮球前,陈小平就搬个小凳出来,坐在操场边的小白杨树下看书,她的心思不在书里,在打篮球的谷来雨身上,谷来雨似乎也是心猿意马的,他总会把球打的很远,不时的要到陈小平这边来捡球,每次过来捡球,他都要没话找话的和陈小平说上几句,说的两个人脸庞都红扑扑的,心也跳跳的。陈小平在小学校里有间宿舍,谷来雨打完球就会去她那里坐坐,喝水,聊天。到了谷来雨毕业的前一年,在陈小平的宿舍,两个人终于搂在了一起。

         他们两个都是胆小的人,也都没这方面的经验,每次在一起,就那么搂着,累了就放开来喝口水,然后再搂在一起,说不上过了多久,半年?还是一年后吧,谷来雨才将手放在了陈小平还未发育好的胸脯上,他似乎很平静,在那里停留了一阵就撤出了。在结婚前,他们一直这样,谷来雨还在陈小平的宿舍偷偷住过一晚,那晚天降大雨,陈小平有些害怕,谷来雨就留了下来,他们搂抱在一起,就那样搂了一夜。

         他们的婚礼是在谷来雨家里办的,陈小平家里没有来人,她的父母说女儿从县城里嫁到镇里是给他们丢脸,婚礼是镇里人和知青给他们的办的,新房就是陈小平的宿舍,这时的谷来雨已经毕业,他本来可以留在市里的一所中学教书,但他答应过陈小平,毕业后要回到镇里来,回来娶她,他就被分到镇里的中学教书。

         不久,他们的儿子谷文庆出生了,这时,知青开始返城,陈小平她们这批知青是从县城里下来的,离家都比较近,她们中的大多数人都进了工厂,成了一名工人,陈小平想回城,但她已在下乡地结婚,并切已经有了孩子,她要回城就只能先离婚。

         那些天,陈小平没完没了地问谷来雨:我该怎么办?我到底该怎么办啊?谷来雨从头到尾就一句话:你怎么办都行,你怎么办我都接受。陈小平最终没有和谷来雨离婚,她回到县城的家里,父母对她和儿子的态度很冰冷,再说,和她一起下乡的回城知青都进了工厂,也是凭力气吃饭的工人,她好呆还是个老师。从县城回来的路上,陈小平就打定主意,她不回城了,也不离婚,她要考学,市里除了谷来雨读的师范学院外,还有一所专门培养中小学教师的师范学校,是个中专,当老师怎么也比当工人好吧,她要从现在开始就复习,一定要考上,她不能当一辈子民办教师。

        其实,要是陈小平那时回城了,她也就不会死了,我听镇里的大人说过,在陈小平她们那些知青回城时,谷来雨甚至有些惊喜,他也给人说过,要是陈小平要回城,他很乐意同她离婚的,他说陈小平啥都好,就是对两口子那种事不大上心,他们经常为这事翻脸。镇里人不明白,还有对这种事不大上心的女人?那她为什么还要结婚?怎么就生了孩子呢?和陈小平经常在一起的女人也说起过,陈小平和她们去洗澡,镇里这些身材雍肿的女人总是羡慕陈小平的身材,说她生过孩子了,那身段还像个大姑娘,到底是城里人,经得起折腾。陈小平总是轻描淡写的,她说:什么啊?男人不喜欢的,谷来雨总说我是硬板床。

         在谷文庆上小学时,陈小平终于考上了师范学校,前几年,她一直报考市里的师范学院,每年总是差那么几分,她泄气了,就报了师范学校,结果一次就考上了。中专就中专吧,不就是听起来不大好听,工资低一些吗,总是比回城当工人好,比做民办教师好吧,她把儿子留给谷来雨,兴冲冲地上学去了。

    不久就发生了谷来雨和镇里粮站会计通奸的事。粮站的会计是个高大丰满的女人,前几年从外地调来的,他男人是以前镇里派出所的所长,比她大十几岁,她来没多久,她男人就调到县城里的一个派出所去了,她男人特别的怕她,他平时在镇里威风凛凛,一回家马上就威风扫地。她们一直没有孩子,也不知道是谁的问题,她是个很要强的女人,还死爱面子,在粮站里和别人的关系处的不好。也不知道谷来雨是怎么和她粘合在一起,人们发现他们在一起,是在午饭后,粮站会计杀猪一样的叫床声把在午睡的人都惊醒了,她住的是平房,周围都是粮站的职工,平时在房间里走动,隔壁都能听见,她那不绝于耳的叫声,像惊雷般在镇子上空回荡了很久。

    从此,粮站会计的男人就再也没来过我们镇上,陈小平放假回来知道了这事也没有大吵大闹,镇里人完全被这两家人弄糊涂了,他们不明白,出了这么大的事,要放在别人家里,不动刀子也会打个头破血流,可他们,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依旧心安理得的过日子,人和人是多么的不同。

     

    陈小平毕业后分到了另一个镇上教书,谷来雨也调了过去,他每次回来,都是一个人,每次回来,他都会去粮站,只是,人们再也没有听到过粮站会计那惊雷一样的叫声,或许她也知道了羞耻,收敛了。人们也在市里看到过谷来雨和粮站会计,他们手拉手,旁若无人的走在街上,就是和镇里的熟人说话,那手也不曾有一刻松开,镇里人说他们是能见到的最不要脸的人,但粮站会计也不是他们的女人,她平时也从不拿正眼看一下镇里的人,她怎么的不要脸,和镇里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谷来雨一家在外面游荡了几年后,又回到了镇上,他们回来时,粮站会计也调到县城里去了,她回去不久就离婚了,她高大丰满的身躯再也没在镇里出现过,只有她惊雷搬的叫声,永远的留在了镇子上空,成为男人们的念想。

    陈小平这次回来,却永远的留的下来,她是在一个下午出事的,人们听到她和谷来雨关在房间里打架,后来就没了动静,过了不久,谷来雨从房里出来了,他面如死灰,拉上房门就独自离开了。

    首先发现陈小平已死的是她儿子谷文庆,那时谷文庆已上初中,他放学回来看见自家的门关着,院子里还零零星星的有几个老师在走动,他们看见谷文庆,连忙说:你带钥匙没?快打开门看看,你爸妈打架了,你妈在里面已半天没动静了。谷文庆说:他们经常打架,没事的,我这就开门,他们每次打完架,我妈就把自个关在屋里,她怕出来会让人笑话。谷文庆打开了房门,他先走了进去,他看见他妈妈陈小平斜趟在他家的沙发上,口涂白沫,她怀里还抱着一个瓶子。谷文庆吓的大哭起来,随他进来的老师也都吓呆了,一个胆大的老师走到陈小平跟前去,一股刺鼻的农药味熏得他眼睛生痛,他大叫了一声:老师喝农药自杀了,赶紧送医院!

    陈小平还是没有活过来,镇里的医生给她洗了胃,也是无济于事,已经太晚了。在人们给陈小平换衣服时,发现她身上满是伤痕,人们没有想到平日里高贵,优雅的陈小平和镇里的农妇一样,是经常遭受男人的毒打的,她们用热水清洗过陈小平身上的伤痕,又细心的清洗了她那因毒药而发黑的嘴唇,这张原本饱满,红润的嘴唇,镇里别的男人做梦都不敢期盼,而现在,它已发黑,散发着一股恶臭。

    谷来雨回来时,陈小平的父母和两个哥哥已经到了,听到陈小平的死讯,谷来雨显得有些紧张,他的紧张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陈小平的两个哥哥不约而同的冲了上来,将谷来雨按在了地上,他们两个都是卡车司机,谷来雨被打断了两根肋骨,他痛苦的爬在地上,谷文庆从外婆背后也冲出来,他朝父亲狠狠地吐了口唾沫,说:我妈妈是被你打死的,你是杀人犯!

    陈小平的家人曾打算把谷来雨告上法庭,但他们还是看在谷文庆还没长大成人的份上,让镇里人匆匆把陈小平埋在了学校后面的山坡上,他已没了母亲,他再也不能没有父亲,他们不能让谷文庆成了孤儿。

    后来,镇里的医生在一次酒后说:他从没见过像谷来雨这样狠毒的人,陈小平是被他活活打死再灌了农药的,他们给陈小平洗胃时就发现了,他们都是镇上的人,都胆小怕事,再说谷文庆还小,就没有声张这事,但从此,镇里人谁也不和谷来雨来往,他们以他为耻。

     

    母亲陈小平去世后,谷文庆就被接到了县城的外公家里,两位老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才接受了女儿的婚姻,但好景总是不长,现在,他们的女儿已经彻底趟在镇里的山坡上,留给他们的只有这个未成年的外孙。谷来雨在陈小平去世后,再也没有去过她那县城的家,就是谷文庆住在那里时也没去过,他是个记仇的人,谷文庆在医院里骂他是杀人凶手的话,他也牢记在心,他永远都不会原谅。经过了女儿早死的打击,两位老人不久也相继过世,谷文庆感觉他在这个世界上是一个亲人都没有了,他不愿忍受舅妈的白眼,再说他还要给母亲报仇,他不能让那个杀死母亲的人没事一样的活在世上,就是他整天在他眼前晃荡几次,对他也是个羞辱。

    谷文庆回来了,学校分给他家的两间房依旧留着,他就独自住了一间,除了要钱,他从不和父亲说话。他每天都在外面玩到很晚才回家,有时干脆就在外面过夜,在学校里,他总是找茬和人打架,打的过打不过的他都要打,学校的老师谁也不管他,都知道他是个苦命的孩子,他这么做,就是想气死他父亲。谷来雨从不和儿子正面冲突,他心里清楚,一旦他和儿子发生冲突,儿子肯定会动刀子的,他等这一天已等了很久。在和别人说起他的儿子时,谷来雨总是很坦然,他说从他在医院受到羞辱那一刻起,他就拿定主意,这辈子挣多少钱他就花多少钱,一个子都不会留给儿子,谷文庆不回家时,他就去镇里的馆子吃喝,周末了,他就去市里,到了假期,他就出去旅行,走到哪是哪,直到把身上的钱花个精光,他才会回来,回家时,他连一条内裤都不会给儿子买。

    镇里人总是相信报应,他们说谷来雨迟早会遭报应,他任凭儿子像野狗一样游荡,仇恨就像痔疮一样长在了他的身上,他走到哪里都会带到哪里。人们只能寄希望于时间,你还能耗得过最具份量,最为沉重的岁月的大河吗?在它面面,任何的仇恨都会悄然化解,它会让你一点力气都没有的。

     

    在炎热的深圳喝白酒,喝进肚里的不是酒,而是一团火。谷文庆端着酒杯的手不时的抖动,他在酒面前没有半点自尊。不喝酒时,谷文庆的话很多,也很活泼,一喝酒他就不大说话,只是时不时的笑几下,缓解一下气氛,他说,内心痛苦的人很容易酒后吐真言,那会伤害到别人,更会伤着自己,很多事我对你也不能说,你没有那种经历,你不会理解的。尽管他的事我还是想知道,但他不说就不说吧,每个人都会有一些事要带进棺材里去的,这也没什么稀奇。

    然而,谷文庆还是给我说起了粮站的女会计,说起这个使他父亲压抑的情感猛然暴发的女人。

    在粮站女会计的惊叫划过镇子上空后,谷来雨一下子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谈论的主要话题,谷文庆走到哪里都会看见笑得直不起腰来的人,他曾经多次想在镇里放一把火,把一切都烧的干干净净。他很多次尾随过女会计,她是个耐不住寂寞的女人,总喜欢往人多的地方去,但她很少开口说话,她就那么一个人走来走去,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有时,她还会一个人走到镇子后面的河边去,长时间的坐在河边,就像河里有个能让她再次惊叫的男人。谷文庆站在远处看着,他在心里咬牙切齿:总有一天我会强暴你这不要脸的女人的。那时,谷文庆还打不过粮站会计,他站到粮站会计跟前去,最多也就在她时刻都想蹦出来的高突的胸脯那里,她就是站着不动,他也休想搬动她。

    谷文庆始终没有找到强暴粮站会计的机会,在他长到能够有力气搬动她的那一天,粮站会计已经调走了。

    和谷文庆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我也差不多变成了一个酒鬼,我们经常喝酒,有时会从中午喝到晚上,谁也不说话,谁也不看谁,就喝酒。

    谷文庆死后,我给他的父亲打了一个电话,他说:我正在开会呢,这件事我知道了,就这样吧。我听不出他有半点悲伤,或许,他的仇恨依旧,他早就想到了会有这么一天,还是他早已没了感情,成了一个真正的酒鬼?

    谷文庆带着他的秘密走了,在此之前,有关他的一切传言,都是传言,就像他的死,在我们这个小区,就有多种版本,但是,一个真正的谷文庆,我们又知道多少呢?

     

     

     

     

     

     

     

     

     

     

     

     

     

     

    我能否相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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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能否相信自己
     

    赵命可/  意 达/

    1

    李明在跟踪橙子一周之后,终于摸清了橙子的行动规律。自从决定跟踪橙子以来,李明设计了多种被橙子发现后为自己开脱的借口,可惜,他精心设计的开场白一次也没用上。倒不是李明的跟踪技巧有多高超,而是橙子对一切事物的漠视态度使她连迎面走过的人都懒得抬头看一眼。有几次,拙劣的跟踪者李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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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不致在人群中跟丢橙子,险些和橙子迎头撞在一起。

    橙子是李明的妻子。这段时间,橙子的行为举止有些反常,百思不得其解的李明不得不采取跟踪妻子的方法,来验证橙子是有了外遇、或者说她的生活某种程度上出现了危机?

    经过一周的跟踪,李明忽然发现,橙子的生活圈子是那样地狭窄,这一周里,她几乎没有和人来往过,她总是独来独往,而且是步行上下班。从他们家到报社,大约有三公里的路程,橙子要走四十分钟,李明在后面跟得都有些受不了,有几次,他看见橙子一边走一边踢路边的烟头,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在路上像一个三岁孩子的举动可真是让人受不了,可她从不左顾右盼,她始终不渝地低着头,就是不小心和迎面而来的人撞在一起,她也不会抬头看一眼对方。

    到了第二个星期,李明的跟踪才有了一点实际意义,首先是橙子一改往日的随意穿着打扮,早晨提前半小时起床来打扮自己。她不厌其烦地涂脂抹粉,将衣柜里的衣服一件一件地试过,还不停地抱怨李明已很久没给她买过衣服,她没有衣服穿。要不是赶着上班,她会一整天地涂脂抹粉、将衣柜里的衣服一件件地穿上又脱下。李明躺在床上,橙子的一举一动都使他反感,他认定橙子所做的一切并不是为了躺在床上的自己。自从结婚以来,橙子就很少打扮自己,不要说上班,就是参加一些必不可少的聚会,她都是随手拿一件衣服换上就走,像这样的刻意装扮,李明和她认识以来,还是第一次看见。

    李明的跟踪真正具有现实意义就在这天的傍晚,整个下午,李明都在橙子单位的楼下转来转去,快下班时,橙子出来了,神情有些慌乱、很紧张的样子像是等什么人。李明躲在一边,远远地观察,他一边为即将就要揭开的橙子生活的谜底而庆幸,又一边为即将来临的局面而坐立不安。还有什么事能比一个男人看着自己的妻子既兴奋又焦虑地等待她的意中人更伤自尊心的呢?李明在焦灼中终于看到橙子等待的男人出现,那人看上去像街头巷尾常见的流氓,留一寸头,走路一摇三晃,像是要远远地就告诉你不要惹我,我可是流氓啊。李明的心都要碎了,他做梦都想不到橙子会认识这样的人。看上去他们交谈的话题不是很投机,那个家伙不时地手舞足蹈,像个小丑,不一会,橙子丢开他独自走了,他在街上站了一会也失落地离开了。

    走到他家那条马路时,橙子忽然停了下来,她穿过马路朝职工大学走去,和门口为各种培训班招兵买马的人说着什么,不一会,橙子还掏出钱包交了钱。李明过了一会才走到报名点去,他没话找话地和他们聊了几句,问起刚刚走开的女人给什么人报名,他们说那是学英语的,李明的心才放了下来,橙子一直说要学英语。

    2

    李明知道跟踪自己的妻子一旦被她发现,将会给他们的关系带来致命的伤害,但他找不到更好的办法将橙子的社会活动控制在他的视线之内,而这一切都是李明发现他的女人橙子喜欢说谎后开始的。在此之前,家里家外李明都算一个说话算数的人,她凡事都顺从丈夫的意愿。李明常常开导她在日常生活中要有主见,不要盲从,这一切现在都倒了过来,他和她变换了角色。

    橙子是那种比较贤惠,也不多事的人,在晚报编副刊,除了上班,她都待在家里,连门都很少出。橙子是李明的学生,她给李明的感觉非常好,李明便提出要和她恋爱,没想到她却说:要么结婚,要么就不开始。橙子毕业后,他们就结了婚,婚后的生活和恋爱时一样甜蜜,他们都是能体谅对方。

    在他们多年的婚姻生活中,也从来没有缺少过民主,凡事都是透明的,可以说两个人都没有隐私。就是谈起彼此以前的感情生活也很轻松、愉快,因为谁都知道,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橙子说起过她的感情生活,她那时认定她的恋爱幸福而且永恒,和李明结婚时,她已不是处女,李明不是保守的人,再说他在她之前也有过女人,在漫长的一生中,一个人难免要经历一些事情。

    多年来,他们都恪守婚姻生活的道德秩序。不是说婚姻禁锢了他们的本性,而是在多年的婚姻生活中,他们彼此间已融为一体。但半年前,他却似乎成了多余的人,她开始对他不冷不热,就连以前她热衷的床笫之乐也成了一项义务,她整个换了一个人,成了与他毫不相干的另一个女人。

    不久,她开始早出晚归,从不打个电话回来,李明常常坐在电视机前消耗时间,有时所有的频道都没有节目了,她还没有回来,他常常一个人孤寂凄冷地睡去,而第二天早上醒来,会发现她正甜蜜地睡在他的边上,他分辨不出她是快乐或是忧伤,她只是偶然间说说她在加班或是外出采访,她从不解释,在他们婚姻生活中已经形成的一切美德一天天地远离了他们。橙子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中已经占了主动。

    这样的生活大约持续了半年,她或许感到了自己的放纵和过分,慢慢地有了些收敛,李明想要她恢复以前的状态,他是会原谅她的过失的,在和她结婚之前,他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处于和女人周旋之间,结交过各种各样的女人,但到头来,他还是选择了橙子结婚,她现在的这种两难处境,他以前也遇到过。

    李明也想找找他以前的女人,在距他家不远的那个大学里就有一个他以前的相好,她到现在还没有结婚,有天在夜市上无意间碰上了,她看李明的眼神里还有着过去生活的千丝万缕,他想假如在这个夜晚我忽然间敲开她的房门,一言不发地坐在她的房间,她准会控制不住她的感情,扑过来抱住我的头。

    橙子也是个软心肠,见李明对她的蓦然转变没有做出应有的反应,便慢慢收敛了。她一点一点地想回到以往的恩爱缠绵中去,可生活中人一旦偏离了方向,要想若无其事地回到过去的轨道上来,是不大可能的,她越是这样,李明的逆反情绪越重,他甚至在想,她是不是生来就是一个水性杨花的荡妇呢?

    3

    她没有在这件事上继续纠缠下去。她一本正经地说:你和你以前的情人还有联系吗?见李明摇头,她坚定地说:别骗我了,这种事会发生在每个人身上,其实,谁也忘不了初恋,那种感情每个人一生里只有一次。

    她的话击中了李明的心病,事实上前几天他还和初恋的女友一起吃过一餐饭,她几年前移居深圳了,回来探亲时来找李明,他们就去一家装潢考究的酒店吃饭,他们在一起待了很长的时间,他送她回家时,两个人都有些冲动,还像初恋时那样热烈地拥抱了许久。

    见李明不说话,橙子说:事实上,我一直和他就没断过来往。那半年,他就在这个城市,他现在辞了职,一心一意地做生意,没有发大财,小钱还是挣了一点。他在这个城市里还设了一个办事处。

    讲到这儿,她忽然停了下来,她站起来在房间里来回走了几圈,说:我也想过离婚,但总是下不了决心。这半年,你都看到了,我非常痛苦,你说,我该怎么办?

    李明点上烟,他的脑子全乱了,和她在一张床上睡了这么多年,他竟然没有发现她是一个怀揣了隐私却平静得惊人的女人,他不能不对她刮目相看,生出几缕敬佩来。

    橙子说:我知道我说了谎,骗了你这么多年,那也是没办法,为了维持这个婚姻,我只能这样。

    李明说:你现在想怎样?离开我跟他走,还是继续将我骗下去。

    橙子说:我不知道。这两样都是我不想要的。

    李明掐掉烟头,站了起来,橙子以为李明要揍她,不由自主地往床边挪了挪。他明白她的意思,以前,要有了点矛盾,他们就会很投入地做爱,第二天会更亲密,可这一次不行了,这不是一件可以随意化解的事。

    橙子说:你好好想想,也帮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

    4

    李明走出家门,到了街上,街上的人流一如既往,他知道有很多的人有着和他相同的境遇,只是有的人找到了解脱的方法,有的人还没有,就是那些找到了解脱方法的人,可能在今天这个晚上,又面临着同样的困境,生活里就这么一点的人和事,我们的空间都很小。

    他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竟然到了他以前相好所在的那个大学,他有些莫名地兴奋。

    站在了她家的门口,李明竟然有些紧张,接下来所要发生的事,他一点谱都没有,直到敲开门,看到她的笑脸,他依然茫然一片。

    一切都是老样子,没有一点变化。只是房间里多了些杂乱的东西,旧相好昔日光洁、饱满的脸庞已悄然地留下了岁月的痕迹,她也不觉间上了年纪,成了个老姑娘。

    她拉过来一把椅子,坐在李明的对面,不说话,有些心神不定的样子,他说你慌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

    她似乎对李明的话有些生气,她去给他泡了一杯茶,又过来坐下。

    她说:你只有在需要我的时候,才来找我。

    她的话噎了李明一下,她想想也对,为了掩饰这种难堪,他端起了茶杯。

    她说:过得还好吧?李明点点头,为了转移话题,他说:你呢?

    她苦笑了一下,说:我的生活你都看到了,还用问吗?

    李明说:我来了,你不高兴?

    她说:你知道我的信条,你来了,我欢迎;你说话,我听着;你要走,我不留。

    又这样沉默了半天,在这样的对峙中,李明就像一个做错了事祈求对方原谅的人,但他又无法在这样的夜晚有一点主动权,坐了一会,他还是借故离开了。她将他送到校门口,没有说一句关切的话,他们只是相互挥挥手,就这样告别了。

    回到他家的院子里,李明的脚步忽然有些沉重,在一个人漫长而又缺少创造性的一生中,难免要经历这样那样的事,现在,这些事降临在他身上了,你说,他是带着它继续这样,还是将它抛开去寻找新的千篇一律的生活?

    李飞狗的爱与凄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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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飞狗的爱与凄楚

    赵命可

    一觉醒来,退伍军人李飞狗忽然感到他迷路了,他对这越来越现实的生活彻底的陌生。几乎是一夜间,整个村子就从人们的视野里消失了。村子变成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工地,村舍、菜地,和祖辈传下来的一个菜农的生活已成记忆。从小,李飞狗和他的伙伴就向往城里人的生活,尽管他们踮着脚尖就能看见宏伟的古城墙,可是他们和一个真正的城里人还隔着一片菜地,正是这片菜地使人有了高贵、卑下之分。

    当这片菜地消失,他由一个菜农变为居民,他才发现,他骨子里依旧是一个彻底的菜农,他拥有一个菜农的一切,刚刚变换的一个居民的身份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过去的生活是再也回不去了,但新的生活一时半会也不接纳他,这使他倍感孤独。

    这是一个很少被人知道的群体,他们默默地生活在城市的边缘,他们不向外扩张,倒是城市一步步地逼近他们,将他们压缩在自己仅存的一隅,再也懒得理会。

    最先让李飞狗感到处境难堪的是爱情。他从心底喜欢一个女大学生,他知道,那个女学生也是喜欢他的,只不过他没有一个让人信赖的社会身份,两个人的关系才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就在这时,他遇上了一个在南方闯荡了几年回来的女孩子,从她身上看不出一点的风尘,她甚至有几份的纯朴,他和她对视的时候,她脸上泛起了红晕。从他现在的情景来说,这个从南方回来的女孩也是上天的恩赐。好在现在的人也看开了,再说,就像朋友所说:没有了处女,男人还是要结婚的。

    其实,从部队复员回来,李飞狗就成了一个没有社会附着的游离人。李飞狗的存在,早已不是城市的另类,城市不断的扩张,使近郊的农民一夜间不得不离开土地,甚至离开他们刚刚建起不久的小楼,搬到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小区里来。这样的生活他们一时还适应不了,但过去的生活是怎么也回不去了,而面对新生活的勇气,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地方施展,总有些虎头蛇尾,有些乡土气息。

    李飞狗从部队复员时,全家的户口已转成城市户口,组织上也因此给他安排了工作,但他只是去厂里转了转,看了看,那个濒临倒闭的小厂他再也没有去过,也不再提起。他是家里的独生子,全家人靠村里的分红过日子,地皮是一天比一天少,分的红也一年不似一年,过日子还是绰绰有余,和那些没有多少文化,也不愿出去吃苦的左邻右舍一样,他也闲在了家里。

    李飞狗一度沉缅于这样的生活,他认为很享受。他是一个爱热闹的人,喜欢结交各路朋友,到了晚上,路边的小摊上总能看见他和不同的人在一起喝酒。这种生活他过了将近一年,父母的脸色渐渐不好看了,各种埋怨也多了起来,他自己也有点腻味,索性长时间去朋友那里打牌,以此减少同父母的接触。他几乎没有收入来源,好在他打牌总是赢多输少,靠这种有限的进帐,他能够勉强地维持生计和朋友间的交往。

    一个人在社会上混,总是需要一个身份,他的朋友中有教师、警察、个体老板等等,遇到陌生的朋友需要做介绍时,他只好凄冷地说:叫我退伍兵李飞狗或者小李好啦。这样的场面大家都有些轻微的尴尬,尽管它丝毫也不会影响双方的情绪,但还是缺少了点什么,使原来默契的部分有了缝隙,对此,李飞狗是无法粘合的。

    父母眼看着儿子已经二十七、八岁了,和他同龄的人大都结了婚,有的还有了孩子,而李飞狗的生活中,从来就没有过一个异性,不是他的父母没有看到,也不是李飞狗有这方面的洁癖,在他的生活中,从来也没缺少过女性,但没有一个是因为他才在那种场面出现。他到了需要女人的年龄,也试着去约了几个女孩子,都是还没有开始就匆匆地结束了。

    他将一切艾怨、苦闷深埋心底,从不向人诉说,也没人替他分担,他一个人硬撑着,出了门,站在太阳下面,他总是乐呵呵的,就是刮风下雨,他也很少读书人那样触景生情的柔肠。他的朋友圈子里都是些粗人,混迹进来的那一、两个教师也只是为了打牌和喝酒才坐下来的,丝毫看不出他们的学问,有时,他们比这些粗人还粗鲁,这让他也就放宽心了。没人的时候,他也有些不舒坦,心里装满了无法排解的艾怨,是很容易滋生仇恨的,到了这种时候,他常常一个人走得远远的,在街头逛来逛去,看看人,看看风景,总能找出让自己开心的借口。

    这样的生活表面上看似四平八稳,没有一点的波澜,其实它的骨子里面,照样是动荡不安、甚至有些喧闹、浮躁的。李飞狗只是无奈才过起了这样的生活,他没有殷实的家底垫底,没有优雅从容的心态、坐吃山空的理由,加上常常还会出现的捉襟见肘的经济窘境,使这样的生活充满了痛苦,而且看不到出路。

    李飞狗是直性子,也不是一个能看得太远的人,对他来说活着的意义和乐趣只在当下,也只有在出现了入不敷出的关口,他才会为明天的生活皱一下眉头。他只是一个退伍军人,在部队上干了三年炊事兵,没有什么技能,他放弃了去工厂上班的机会后,他进入社会的路越来越窄,加上他居住的小区周围全是严重亏损的国营大厂,一茬一茬的下岗职工经常在厂区门口静坐,有几次一度阻塞了交通,他出去工作的热情一点也没有了。

    恰好这时候他叔叔的儿子已经办好了出国的手续,说是去斯里兰卡留学,这只是一个借口,叔叔的儿子和李飞狗是同一路人,连国语都没有学好,中学毕业后就进入社会,在师大门口租了间门面房卖磁带,几年下来倒是挣了点钱,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们这一带的人找到了一个关系,已经有好几个孩子去了斯里兰卡,说是去留学,去打黑工挣钱才是真正的目的。叔叔的儿子要走了,就将他的磁带店处理给了李飞狗,李飞狗没有钱,他的父母见儿子终于有了一个吃饭的地方,便兴冲冲地先给他出了钱。

    出来干个体,图个自在,挣钱倒是其次,李飞狗没有特别想发财的愿望。一开始干上磁带店这一行,他还有些懒洋洋的,不大能提得起精神,上午很晚才开门,晚上也早早就关了门,过了一阵子,他忽然就喜欢上了这个店。磁带店在师大门口,隔壁是外语学院,不远还有几个学校,四下里都是大学,学生的钱比较好赚。另外,师大的女生特别多,光顾磁带店的也大多是女生,久而久之,他为他这次选择打了个满分,精神也为之一振,不再蔫头茸脑、很快就恢复了他乐呵呵的神情。

    关键的是有一个学外语的女生整天有事没事都往他的店里跑,来了就有话没话地找他聊天,他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事,刚开始还有些不自然,慢慢地便熟了,他也就恢复了他的油腔滑调。

    女学生一口一个李老板地喊他,让他从最初的不自在一下一下地变得心安理得,要是女学生哪一次忽然忘了喊他李老板而直呼其名叫他李飞狗,他心里倒有些黯然,虚荣心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滋生了出来。女学生不怎么去上课,他也不问,她来了便帮他干活,有时还主动招呼客人,帮他整理磁带,他去订货时,她就留下来照顾店,俨然半个主人。

    女学生叫曹丽,是从陕南一个特别靠近四川的县里考来的,喜欢吃辣子,也喜欢吃一块多钱一包的土豆片,她常说的一句话是:谁要让我一天吃两袋土豆片,我就嫁给谁。李飞狗给她每天买一袋土豆片,他说我不要你嫁给我,你一天有半天陪着我,就吃一袋土豆片,你什么时候一整天都陪着我,我就给你买两袋。

    曹丽也只是笑笑,这时候,她便不再说话,或者找借口将话题岔开,对李飞狗诸如此类的挑逗,她向来都不迎合。有一次,李飞狗说:你要么给我带个人来,要么你一整天陪着我,看着我一个大男人,到了晚上孤零零的一个人,你好意思袖手旁观吗?

    曹丽说:你看在店前走来走去的人,不知有多少人晚上都是一个人过的,他们不都好好的吗?让我给你做媒人,我才不干。有本事,你自己去找。李飞狗说:我可真找啦。曹丽白他一眼:说:随便。

    在和曹丽的闲聊中,李飞狗听得出曹丽的心思,她不止一次地说过女人不能找比自己差的男人这句话,她的话有些刻薄,但这暗合了对自己的处境有一个清醒认识的李飞狗的心境,他知道,这就是横亘在他们中间的距离,就像当年他们踮着脚尖遥望古城墙时中间隔着的那片菜地。

    曹丽大部分时间都坐在店里,来的女学生想多待一会、多说几句话的一看已经有人坐在这儿,也就收住了话茬。李飞狗心里有些生气,他转身看见曹丽时,气很快就消了。曹丽是他喜欢的那类女孩子。她圆脸盘,圆屁股,浑身上下没有明显的线条,特别耐看,长得有点像洋娃娃,最让他满意的还是曹丽的皮肤,你说她怎么就那样白呢?李飞狗在女人这方面没有什么经验,也不怎么挑剔,他只要看着顺眼、心里舒服就行。

    曹丽的心似乎总是在磁带上,她不厌其烦地听歌,听够了屁股一拍、说声“拜拜”就走了,李飞狗一天里最害怕的就是这时候,他几次鼓足了勇气想挽留曹丽,但都没有开口,在他看来,当一个女人已经向你说再见的时候,你还去挽留她,是没多少意义的。

    磁带店的赚头不是很大,加上这条街上又新开了几家,生意就更不好做。李飞狗有几个战友有些门路,常给他弄一些“水货”过来,这些磁带大都是英文的,比较对学生的胃口。李飞狗也进一些当地“出产”的磁带,据说是电影厂几个搞录音的在这一片租了房子,专门录制磁带,进价也比较便宜,他试着听了几盘,效果还不错,足够以假乱真,以后他基本上都是从那里进货。

    曹丽对他磁带店以外的生活从来不问,他也不讲。有时,他真想给她说说他的生活,但他从来没有这么做过,他怕曹丽不理解他的生活,反而将此想歪了,以为他有什么企图。他想,她年纪轻轻,没有什么经历,也就谈不上有什么感受,说那么多话,何必呢?

    李飞狗一个人的时候,他便走上去郊区的公路,漫无目的地往前走,他一边走一边哼着当兵时唱的那些硬硬的歌给自己鼓劲,这种时候,他才会有一丝淡淡的哀怨,才会思考一下自己的命运。他走啊走,路上的汽车扬起的灰尘盖住了他也不气恼,他真正感到他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了,他没有钱、没有房子、没有女人,也没有工作,他只是一个光荣的退伍兵,是一个身强力壮的青年。已经看不见城市的灯火,他又转身往回来,他想现在就回去,去曹丽的宿舍将她喊出来带回他租的房子去,她或许也等着这一刻呢!他拿不准,对于女人和她们的一切,他太缺乏经验。又看见城市的灯火,他忽然心里有些憎恨,有些厌恶,他索性向他家过去的村子走去,那里现在已建成一个高科技开发区,成了一座新城,高楼林立,马路宽而平坦,他记忆中熟悉的菜地、麦田、下了雨便泥泞不堪的乡村小路再也没有了。离开了熟悉的生活和赖以生存的土地,由一个乡下人变成了游手好闲的城市人,他还转变不了这个角色,学不会城里人的生活。

    他的呼机响了,他回过去,是曹丽。他有些感动。曹丽说:你在哪里呢,我今天心情不好,你请我去喝酒吧。

    他拦了辆的士,心里空空的。他给自己鼓动,将她拦腰一抱,她就驯服了,但她得给他机会,他是一个男人,不能在女人没有给你这个信号之前动手,这是个游戏规则,不能破坏。

    到了他的店前,曹丽正焦急地在那儿走来走去,她急什么呢?她平日可是个特别能沉得住气的姑娘啊,他心乱了。

    曹丽带着他到了一个酒吧,她轻车熟路的样子看起来是个常客,服务员也爽朗地和她打招呼,这倒是李飞狗没有想到的。

    啤酒上来了,曹丽端起杯主动和他碰了一下,说声:干!他有些犹豫,曹丽却一口气喝了那杯酒,笑眯眯地望着他。

    他说:曹丽,是不是有人欺负你啦?你告诉我,揍那王八蛋!

    曹丽说:谁会欺负我啊。只是心里不太舒服,喝酒吧,没别的事。

    两个人便默默地喝酒。

    你行吗?可别喝醉了,我可背不动你。

    曹丽说:不瞒你李老板,我上次和朋友喝,几种酒混在一起都没醉。

    李飞狗便不再说话。

    他们就这样,像两个将要分离的人似地喝酒,没什么话,似乎经过了一场疲惫而消耗太多的较量,都怕再触及什么,这样的沉默对李飞狗来说太寂静了,和他的生活距离太大,曹丽忘了这一点,她只是加深了她在李飞狗心里原本对她就有的自私、孤傲、处处想占上风、其实心里和他一般空虚的看法,但李飞狗从来都没有在曹丽面前谈过他的印象,永远都不会,他不会对一个女人去品头论足。

    曹丽喝得差不多了,她说:买单走人吧。李飞狗便像一个听话的孩子,照她的话去做了。出了酒吧天已经很晚,街上都没什么行人了,李飞狗蔫蔫地走在曹丽边上,为了掩饰他的慌乱,他点上了烟。

    曹丽说:宿舍现在关门了,我回不去了,到你那去住,但有一点我要先声明:你得打地铺,不要有什么想法。

    李飞狗说:好吧,我睡沙发就是了。

    两个人又没了话说,但各自都怀揣着无穷的心事,都是一副你不说我也不问的样子,李飞狗对这种不明不白的关系心里已生了厌倦,到了这种地步,他退又不是进也不是,只能顺其自然。

    到了李飞狗的房子,曹丽将毛巾被扔到沙发上去,她自己脱了鞋子便躺到了床上,她只是轻轻地说:我先睡了,有什么话,明天再说吧。

    李飞狗睡不着,关了灯,他坐在沙发上想来想去,一点睡意都没有,他想上床去躺在曹丽身边,拦腰抱住她,他想得发疯,他轻轻地叫了声:曹丽,没有应声,他又叫了一声,还是没有动静,他站起来在房子里来回走了几圈,他一遍又一遍地给自己鼓动:上床去吧,上床去抱住她,她就温顺了!他来回走了几圈,还是回到沙发上,坐了下来,坐了一夜。

    曹丽睡得可真死啊。

    从那以后,曹丽再也没去过李飞狗的磁带店。有时,她从门前过,也只是冲李飞狗笑笑,就匆匆地走开了。

    快放假时,曹丽来向他告别,说是要去南方看他的男朋友,李飞狗心里酸酸的,也不知说些什么才好。末了,曹丽说:那次真对不起你,我和我朋友通电话,通着通着就吵了起来,两人都说了些过头的话,害你一晚上没睡好。

    李飞狗笑了笑,就这样和曹丽告了别。他看着曹丽喜气洋洋地夹在一群学生中间挤上了公共汽车,她拎着一个牛仔包,的确像要出门远行的样子,他想:这一切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学校放假了,李飞狗一天里只是下午开门,生意还是很淡,他索性关了门,在租来的房子里睡觉。接了这间磁带店,他还是赚了点钱,除了一部好看的手机,他口袋里没落下什么钱,都进了饭店老板和歌厅小姐的腰包。一个叫阿月的小姐还真的为他动了感情,这让他骑虎难下,阿月记忆真好,跟他去了一次他的出租屋,却记下了路,常常来找他,他有次忍不住问阿月,你喜欢我什么呢?阿月说:你一个大男人,整天乐呵呵的,我就喜欢你这傻样。他也乐了,他的伙伴们却赶走了阿月,他也不好说什么。

    在出租屋里睡了几天,没瞌睡了。他的哥们这阵子都为生计所迫,下岗的下岗,不下岗的一月才只开几个钱,再也没了玩的兴致,扔下了他一个人。他忽然想回家,就拦了辆的士,回去了。

    小区里还是那么热闹,该搬的人家全搬来了,看起来有了很多的新面孔。游手好闲的人也骤然间多了起来,路口蹲的、商店里张望的,二三两两认识和不认识的人,都是一种神色,每幢楼下都支起了牌桌,一路过去,全是麻将声。

    李飞狗走到楼下时,却停住了脚,就这么回去,该向父母说些什么呢?免不了还要听他们一阵的唠叨,问他对象有没有着落、近来的生意怎样,他真的害怕父母这样问他,他不敢看他们那失望的眼神,真是不敢。

    李飞狗又走到了他家以前住的地方,他在一个面馆里坐了下来,面条还是麦子做的,只是再也吃不出一个播种者的喜悦。

    重建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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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建激情

    赵命可

    一个人长期浸泡在理想主义的温情之中,很容易酥软;若彻头彻尾地被无情的现实生活捆绑,便四肢无力,久而久之就会虚脱。

    我就是这样一个从理想主义的温床跌落到现实生活之中的人,因为我的灵魂总想触摸现实生活之中有些生气的部分,总是被它牵引着找不着北。

    人总是有心心相印的地方。否则,我们也不会放弃原本舒适的生活,不远千里地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被毫不温情的商业色彩包裹,情愿忍受它的挑逗。

    就在这时,我忽然发现,我已渐渐丧失了原本对于一个理想主义者,抑或是彻头彻尾的现实生活的人所必需的激情,这难道不是物质文明投射在我们身上最肮脏的阴影吗?

    记得早年上大学时,读过一篇美国当代犹太作家伯·马拉默德的短篇小说,老鳏夫伊莱修和所有男人一样,曾经非常地热爱妇女,他的美德在年龄的无情摧残中渐渐丧失,成为一个精力不济的老人,在孤独中苟且偷生。

    想用画女人的裸体,来唤醒沉睡多年的对于女人身体的记忆,透出了伊莱修的智慧。他年轻时或许画过画,而且比较出色,只是无情的生活让他放弃了画画,放弃了女人,甚至放弃了对于美、对于青春、对于欲望的激情,让他坐在晚秋的日暮黄昏,等待着死亡钟声的敲响。

    可是,有一天,伊莱修打电话给模特公司,他谎称自己是一个画家,愿意每小时出6美元请一个模特。模特公司给他派来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她倒挺专业,一进门就脱光衣服、非常自然地坐在了伊莱修的画架前。可怜的伊莱修,这时已完全没有了作画的冲动,他的一举一动让眼前这位漂亮年轻的女人感觉可笑,甚至生疑:他到底会不会画画,一个真正的画家是不会在这个时候就被激情左右的。她站起来,走到了画架前。他没有想到他每小时花6美元请来的模特是真正的画家。她狠狠地将他在画布上丑化一番,便扬长而去。

    画人的伊莱修和被画的佩里小姐在不经意间调换了位置,按一般的说法,是伊莱修玩弄女性的心理昭然若揭的结果,但是,伊莱修重返青春的愿望却可以得到部分的理解。

    激情有时显得富有力量,有时又是那样令人难堪,也正是这样,我们的人生才波澜壮阔,多姿多彩。

    被画的佩里小姐倒是个真正的画家,她因为贫穷才去当模特,当她感觉到自己被骗时,她又丧失了一个真正的画家的风度。伊莱修每小时花6美元买回了他的青春之心,而他在晚年却要背上一个更为沉重的包袱,遮遮掩掩地带着对女人的一份歉意进入坟墓。

    不遵循现实生活法则的人,必定是带着残缺的美艳气息奔走在路上,而丧失了激情,丧失了理想主义气息的人,无异于行尸走肉。找回失却已久的激情,在这个以不同声音为荣的城市,头破血流也是值得的。

    说话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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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话的欲望
    赵命可

      找一个人说话,在今天是件困难的事。很多时候我宁愿沉默。但人总要有展示自己内心的方式,我写作是因为有话要说。

    夜已深了,我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我像一个喜欢怀旧的古典诗人,被一种在茫茫夜色中蛰伏的诗意牵动着彻夜难眠。我过多的从书上继承下来的一切品质,在今天这个我既熟悉又陌生的时代是多么可笑。

    我是从中学时代开始写作的,这种过早的为未来设计的梦幻之路使我的人生笼罩了一层理想色彩。因为久居“书斋”的缘故,我对人群有了一种心理上的排斥。写作的时间久了,也渐渐对自己产生了怀疑,这时,重新回到人群之中——一个和书里的人生完全两样的世界,已经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有些孤单。

    我开始写作时,正是先锋作家层出不穷的年代。也许同年龄有关,他们更接近我内心渴望达到的理想中的写作状态。一夜间,我所追寻的传统黯然失色。一直到整个大学时期,我都沉湎在加缪、卡夫卡这些现代派大师的作品里,他们给我孤寂的校园生活带来了无尽的喜悦。

    激情过后,一切又复平静。我一直没有找到我的写作方式,我不停地变化,妄图写出我理想中的活生生的真实来。

    我不怎么喜欢短篇,一不留心就会矫情、做作、乏味,似乎也没有好的材料和过人的机智。我喜欢那种三四万字的小中篇,中间还可以自由的放松。

    我一直梦想能做一个睿智的作家,做一个诚实的劳动者,一个大地的歌者,这是多么艰难。

    我喜欢今天的文学环境,文学回到了真实,不再是高不可攀,也不再万能,作家也不再充当新闻角色,很多人放弃了,但那几个真正的作家依然以笔为旗,一天也没停止过战斗。

    对一个写作者来说,开口说话往往是费力而不讨好的,也许,一支笔就足够了。

    同一屋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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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屋檐下
        

    最后一位客人也要归去,我送他出门。夜色一下就淹没了他,他要在这雨夜里走好长好长的路。

    房间里就剩了我一个人,同宿舍的老郁回徐州陪女友了。他若在,我们尚可坐下来呷几口小酒,嚼几颗花生米,吹吹生活里我们看来有趣的事,倒也能对付这无聊的雨夜。

    好多昨日的事,现在想来就如同上个世纪的故事。男人们的友谊更是如此。那么多的年轻时的好友,现在能够想起音容笑貌的越来越少。时间让我们如此匆忙又如此健忘,有好些事已悄然走出你的心地。好朋友相聚在同一个屋檐下,往往彼此都不懂得珍惜,一旦分开来,才会发现时常在脑子里走动的,也就那么几个人。今夜,我一人固守心灵的一隅,静下来梳理芜杂的心事,才想起男人间的友谊,并非一定要亲密无间。

    回头望一眼老郁的床铺,我感觉他此刻正坐在桌子那边,手里拿着一本书随意地翻动着,烟幕笼罩着他的面容。我知道他的心事使他无心看书。我在桌子的这面,给他读起一封朋友的来信,这些共同的朋友一次次让我们陶醉,又一次次把我们拉入伤心的谷底,好朋友的悲喜常常使我们泪流满面。老郁是一个感情脆弱的人,他常常迷失在瓜棚豆架下,面对藤上的果实手足无措。他就范于一种现实,而忘了眼前的匆忙景象。人一旦步入这样的陷阱,就会迷失在自我设置的美丽格局里去,让这美妙无常而危机四伏的陷阱吞没掉。

    这个夜晚,他不在这儿沉思默想了,我却异常失落。我已习惯了在他随意翻书时忙自个的事。他不在这了,我的心也一下子空了许多。这个我们本该在一起的夜晚,因他的缺席而难熬。

    我们一起熬了多少个这样的夜晚啊!好朋友一茬茬的都走了,我们俩留守在这个阵地上,倾听着兄弟们的欢声笑语,为他们的成功而喜悦,也为他们的失败而感伤。这种共同的命运,让我们彼此牵肠挂肚。

    作者:赵命可 

    给女儿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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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女儿起名


                                ●文/赵命可

    我不知道别的父母是怎样给孩子起名的,在女儿出生前的那段日子,让我最劳神的事就是给她起名。和文字打了大半辈子的交道,但在给女儿起名字时,我却忽然感到前所未有的无助。当时,尚不知即将出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所以得预备两个名字,医院给孩子办出生证时是要名字的,一旦打上去,就不能更改,我可真有点急火攻心。

    给孩子起个好名字是许多父母的愿望,也是父母送给孩子的第一份礼物,我相信所有的父母在给孩子起名时都颇费周折,最后不得已才用了现在这个名字,因为再也找不到比最后落定的名字更好的了。

    按我的家乡关中地区的习俗,给孩子起名是要和他同门同辈的有一字相连,以表示血缘上的亲近。我们是个大家族,在我这一辈,我排行第13位,后面还有四五个堂兄弟,每人一个孩子,算起来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再说,我很少回家,也不知道他们给孩子起了什么样的名字,只是记得读书时,堂兄的儿子出生,我们一起给他起了一个“大川”的名,意思是盼望他以后能长成一条大河。多年后,堂兄来电话,说“大川”没有长成一条大河,而是像他一样成了名技术工人。既然不知道家族中同辈孩子的名字,也不指望名字中包含的远大前景给孩子带来福音,那就起一个家常的、听上去不那么别扭的名字吧。 起初,我想给孩子起一个单字,譬如赵言、赵晓什么的,但老婆竭力反对,说重名重姓的太多,叫赵晓,小时候可以,长大了还要改名,多麻烦;叫赵言,有个说相声的不就叫赵言吗?我就解释:“晓”是明事理的意思,有什么比一个人明事理还重要呢?“言”是说话,人总是要说话的,一个人整天不说话,像哲学家一样深沉,那多别扭啊。可任我怎么说,老婆就是不同意。没办法,这毕竟是两口子的事,要两个人都满意才行,但是要让两个人都满意,又是何等艰难啊!

    就在我进退两难之时,老婆的一个朋友来电话,聊起给孩子起名的事,说这可是件大事,千万不能马虎,至少也要烧烧香,求仙人指路,看看孩子命里是缺五行中的哪一样,缺哪样就要在名字中补上。我不想让孩子一出生就带着宿命,我老婆也不是迷信之人,没有硬拉我去烧香。但眼看孩子就要出生了,总得有个名字吧。 我在电脑上打了无数个名字,选来选去还是选不出一个让大家都满意的,眼看孩子就要出生了,我主张,男孩就叫赵一,女孩就叫赵月儿吧。男孩叫赵一,简简单单,也就快快乐乐的,千金难买;女孩叫月儿,我们是大龄得女,自然会将她视为月亮的女儿,视为宝贝。

    这场漫长的起名风波就这样告一段落。

    到了医院,住进待产区,同室的人受不了漫长的产前等待,打开了电视机,也真是巧了,在热播的电视剧中,一个潜伏的国民党女特务就化名叫月儿,我给孩子起一个这样的名字,实在说不过去,而此时此刻,老婆已被待产区的紧张气氛感染,全然顾不上给孩子起名字的事了。

    2003年3月3日下午5点02分,护士将我的女儿抱了出来,她朝我眯了一下眼睛,就被护士抱走了。 是女儿!和我希望的一样!也就在这一刻,我郑重其事地在她出生证的表格里为她命名——赵晓言,希望她将来能够明事理,知道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不要像我以前单位里的那些女人,整日里叽叽喳喳、说三道四的让人厌烦。

    现在,在我家的户口本里,女儿的那一页清楚地写着“赵晓言”,她不知道为给她起这样一个名字,父母花费了多少心血,她也无须知道,对我来说,她才是我的全部,是我生命中至高无上的拥有。

    大学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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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南路

      散文
      赵命可
      
      每个人的心底都会保留一份青春时代的印记,那是我们生命中最为真实、并充满了梦想的美好时节。当我们今天回首那段时光时,心中或许会涌上无尽的喜怒哀乐,但青春时代对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它也因此而弥足珍贵。
      在古城西安星罗棋布的大街小巷中,大学南路是寂寞而丑陋的。说它寂寞,无疑是说它从名气、年代、甚至于在西安浩如烟海的历史典故中,很难发现它的名字,我没有考证过它的由来,它的出现,大概也就和西北大学有关,它也是西北大学南门外的一条小马路;说它丑陋,那是因为它的确是一条长不过百余米、破败不整,常年被路边饮食店的污水和垃圾侵害,也着实破败的可以。每逢下雨,年久失修的下水道就会堵塞,宽也不过三米的马路,到处是积水,人流、自行车流、加上不识趣硬挤进来的汽车,构成的完全的是一幅灾难现场的景象。
      就是这样一条破败、丑陋的小街,却在我的心头占据着极为重要的一角,它给了我寂聊的大学时光无尽的乐趣。
      整个大学时期,我一日三餐中,至少有两次是在大学南路吃的,除了早餐懒得跑出去就在学校的调剂食堂解决外,我更喜欢去大学南路吃饭,学生食堂一来人山人海,二来吃的米饭、面条都是重年的旧米、旧面,也就是所谓的战备粮,实在难以下咽,虽说学生食堂的菜要便宜些,荤、素全是五毛钱一份,但是,几千、上万人的大食堂,你可以想象它会是什么样的味道。而在大学南路,花三毛钱吃一大碗油泼棍棍面就能吃饱,若是还欠一点,再花两毛钱加一小碗,就能吃的舒舒服服。即便炒菜,各种各样的小炒也是便宜而美味,我们几个要好的同学,几乎整天在大学南路吃饭,久了,这里就成了我们的食堂。在大学南路行走的人,几乎清一色的学生,在它西头分岔的两边,分别是西北大学和西北工业大学,大学南路就贴在西北大学的后背上,在街上行走的学生,尤以西北大学的多,而西北工业大学的学生要到外边吃饭,也就大学南路一个好去处,它的西边是高新区,北边是一大片隐没在都市里的村庄,而南边是老机场的家属区,他们要上南边去吃饭,只有走到边家村大什字那里去,而那里有的却是各色不大适宜学生消费能力的大众小饭馆。
      走在大学南路,一路过去,眼里是清一色的眼镜,不管你是讲的秦腔、河南梆子、吴侬软语,在小店里坐下,有时候因人多位少,一桌子坐了几拨的客人,大家各自点菜,吃饭,互不干扰,一团和气,很少有人会因为和陌生人同桌吃饭而起身离去的。
      在大学南路,我先后吃过长安面馆、胖嫂刀削面、汉中米皮等等不尽其数的小馆子,但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是早早就离开的上海人开的小炒店,他炒的不是完全的上海菜,以川菜居多,他的小炒味正、量足、店里店外干净整洁,不像别的小店常年都是小饭馆应有的油腻不堪。他的小店只开了小一年就换人了,具体是什么原因,谁也不知道。后来,好像是一家四川人接手了他的小店,不出三天,店里店外就再也寻不出上海人的影子了。
      我们对一个地方的怀念,是因为它残留了我们的青春印记,要不,再美再阔绰的地方,我们也只是惊叹一声,再也懒得理会,不会在心底留存半点记忆的碎片。而见证和书写了我们成长轨迹的地方,即便它是寂聊和丑陋的,它也会永久的停留在我们的记忆深处,陪伴我们老去。
      离开古城西安、不去大学南路已是多年,前年回家,偶尔路过边家村,我特意让朋友的车走了次大学南路,现在的大学南路已经拓宽,两边的店铺早已拆迁,曾经陪伴了我们大学时代的小饭馆也都迁往学校的北门外去了,我们再也不会去那里吃饭,那是又一个时代的开始,对我们来说,大学南路才是我们的,是我们的时代,它已和我们一同老去。

    对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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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弈

    赵命可

     

     

       

       

        出站的人蜂拥而出,但林昆直到最后才看见如花拎着个牛仔包,穿着一双夸张的高跟鞋,傲慢但又有些胆怯地走了出来。林昆这一刻的心情糟透了。

        林昆过去,从她手里接过包,就在前面带路,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广场,谁也没有开口说话。到了去深圳的候车室,林昆才想起来问她:你办边防证了吗?如花点点头,她勉强笑了笑,随后又是沉默。

        坐上开往深圳的旅游车,走到半路,忽然下了大雨,林昆看如花依在车窗上,深情款款地望着窗外的大雨。林昆忽然有种交谈的欲望,他将如花的手握住了,如花很紧张,慌忙抽出手去,将整个脊背留给他。他有些后悔,毕竟3年过去了,而3年前,两人的关系也没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地方。

        直到看见深圳一幢接一幢的高楼,如花才有些兴奋起来,不时“哇哇”叫出声来,这是她一贯的作风,林昆已经习惯了。

        到了住处,如花才恢复了过去的神情。林昆住一房一厅,他让如花住在房间里,自己在客厅铺了张凉席。对他的安排,如花没有发表意见,她急着去冲了一个凉水澡,出来时,又完全回复到3年前的状态中去,这让林昆很欣喜。

        两个人下楼,在楼下的食街里坐下来,林昆给如花接风。两个人心里都很清楚,如花这次深圳之行,对他们的关系是个挑战。

        到食街时,正是吃饭时间,路两边的食街灯火辉煌,人头攒动,他们选了半天,才在一家客家酒楼里找了张桌子。

        如花是宿舍里的女生给她的称号,她们宿舍里六个女生,有蚊子、苍蝇、臭虫、跳蚤、皇后,到了她,就叫如花,没有别的意义。全凭每个人的性格决定。如花叫张艳,原本也不算是个有特色的名字,满大街到处能碰到叫张艳的人。叫她如花,是她的眉毛连在一起,而相书上说这种女人命里是水性杨花的,她也不介意,并且有几分欢喜。如花是油田的委培生,毕业后回了油田,在子弟学校里教书,她天生伶牙俐齿,得理不饶人,有次和臭虫吵架,气不过,竟端了一盆水泼到了臭虫床上。那时,在校园里,你何时碰到如花,她都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傲,其实,她心里虚得很,她并没有花一样的容貌,追求她的男生也只是本系几个没什么名堂的研究生,还读的是现当代文学,如花小嘴一撇:现当代文学有什么可研究的?到她毕业,也没有见和谁处过朋友。

        林昆忽然想起如花曾经对系上的一个教师赞赏有加,那人是个博士,已经结婚,那天他和如花坐在街边喝啤酒,如花向他谈起了那个人。她说那个人很懂女人的心,他始终能将你掌握在他所设计的陷阱中,并且还会一点木匠活。林昆没说什么,他的朋友中,也有博士、教授,还有博导,但未必人人都有什么真才实学。他那时对如花很有些好感,和她在一起,很少反驳她。

        如花对客家菜没有胃口,林昆去对面一家陕西面馆给她要了碗拉面。林昆看得出来,如花从下车到现在,一直保持着对他的戒心,那一切都像当初昂首挺胸走在校园里一样,是伪装的。

        两个人闲聊了一会,如花却意外地说起了那人,她说他离婚了,在离婚前他装修了房子,装了电话,是个很有责任感的人。林昆苦笑了一下,没有说什么。

        为了打破这样的沉闷,林昆给如花谈了他的过去。这3年,林昆经历了太多的事,他是个喜欢走来走去的人,谈了几个女人,其中有他的初恋。如花一言不发,听到最后,她竟有些不耐烦,回去的路上,如花一边走,一边哼着齐秦的歌:不要对我说生命中无聊的事……

        这天晚上,睡觉时,如花从里面将门拉上了,房门没有插销,是以前住的人弄坏了,林昆修了一次,没修好。

        第二天,如花很早就醒来了,她去洗手间时吵醒了林昆,林昆看看表,才6点多,他们9点上班,有班车来接。翻个身,他又睡了过去,直睡到9点半。他醒来时,如花已经洗好了她的衣服,花花绿绿地晾在卫生间。林昆见如花开着门,躺在地板上看书,就坐了过去,他刚坐下,如花便神经质地坐了起来,她冷冷地看着林昆,使林昆很尴尬。林昆洗漱完了,叮嘱如花中午到楼下小店里吃饭,就心情灰暗地上班去了。

        林昆对如花的变化已有了心理准备。如花也不年轻了,这个年龄还没有结婚,甚至是没有男人的女人,心理上多少都有点不那么健康,她总采取逆反的态度来抗衡。从如花的表现看,她对林昆的印象还停留在校园时代,她忽略了林昆比她早工作了3年。和她刚认识时,林昆年纪也不大,他那时留给如花的印象可能太好,如花才会下决心到深圳来找他,和如花相处的那一年,林昆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年,而后来发生的事,他想给如花说说,但她没有那种经历,不会感动,反而会在心里笑他迂腐。

        林昆到单位时,已是吃饭时间,办公室就一个大龄的女编辑,林昆平日和她谈得比较投机。她还没有吃饭,楼下的盒饭实在倒胃口,她吃不下去,林昆就和她结伴去吃饺子。

        饺子馆是一个矮胖的陕西人开的,卫生很差,来吃饭的人不多,距林昆单位近,他们常来。

        两个人坐下,女编辑说些单位里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林昆心里惦记着如花,心不在焉的,女编辑一问,他就将心思说给她听。女编辑给逗笑了,她没有想到林昆骨子里还有这样柔软的部分。

        你喜欢她吗?女编辑笑着说。

        林昆点点头。在和如花的交谈中,知道她喜欢的男人实在不是他这类懦弱的类型。

        女编辑说:凡事听天由命,不要刻意去计较得失,这个年代,感情是最靠不住,而人人又都会努力追求的东西。我看上次来看你的那个女孩就不错。

        “在她看来,我似乎什么都没经历过,是一个没有爱过、恨过的人”,林昆说。

        这不更好吗?女人有时候倒更喜欢单纯的男人,这种男人的情感质地好。

        林昆说:她不是。她是个被故弄玄虚的作派武装彻底了的女人。

        那你更应该冷静,让她玩得开心一点,玩够了,让她回去就是了。

        女编辑的话说得很轻巧,但林昆做不到。

        如花整天坐在家里看书,她不会做饭,也不帮林昆做家务。林昆下班回来,在菜场里买好菜,做好饭,收拾好了桌子,喊她过来吃饭她才会放下书。吃饭时,也是紧绷着脸,除非林昆主动开口,她才会说话。有几次,林昆实在不想做饭,两个人又到食街里去吃,外面的饭菜贵又不卫生,两个星期下来,林昆的精神都快崩溃了,这两个星期,他陪着如花呆在房里,哪里也没去,如花吃完饭,要么看书,要么倒头就睡。有天,单位的领导路过时上来看林昆,如花一见来了人,躲到房间里去不出来,让林昆非常难堪。第二天,林昆到单位去,全单位的人都笑话他,林昆心里有苦难言,刚好,有个女孩约他去吃饭,他就答应了。他和女孩子一直玩到晚上10点多才分手,回去时,如花依旧躺在地板上看书,他怎么问都不理会,他就冲了个凉,睡下了。第二天早上,如花早早起来,收拾了东西,林昆在洗脸时,如花说:我回家了。林昆愣了一下,他说:今天星期三,要走星期五再走吧,我好送你。如花说:不要你送,我自己走。林昆没说话,他刷完牙出来时,如花还站在门口。

        我知道你心里烦,我去上班,你一个人在家待着会好受一点。

        他去上班了,他心里一点底都没有,要是如花果真走了,他会非常的内疚。

        这一天,林昆在单位里坐立不安,偏是这天编辑部要开会,主任为一个小标题,和一个刚从学校出来的编辑争了两个小时,林昆耐着性子等他们争吵完,散了会,下楼去打了的士赶回来。

        依如花的性格……林昆不敢往下想,这是他多么不想看到的结局,尽管他对他们的结局从未乐观过,这样一来,两个人连朋友都不能做了,这是多么地悲伤。

        上到他住的4楼,看见房间的窗户开着,他心里倒踏实下来。他打开房门,这次,如花很热情地放下书,主动过来和他说话,让他有些感动。

        如花说:你洗一洗,休息一下,我们出去吃饭吧。

        林昆去冲了个澡,换了身衣服,两个人下楼,如花的话意外地多了起来,还不时地开个玩笑,但林昆怎么也笑不出来。

        林昆带如花到了一个比较起眼的酒楼,找了一个带卡拉OK的房间,这是如花到深圳后林昆第一次带她来这种地方,他忽然想起如花的歌唱得不错。

        这一次,如花不再一小口一小口地喝酒了,他们先干了一杯。

        如花说:我想通了,准备考研究生,我一直有个理想,当一个东方时空那样的节目主持人。好笑吗?

        林昆说:我问了好多朋友,现在一个大学中文系的毕业生,若没相关作品和工作经验,要想在这儿找一份工作,是很困难的。

        如花说:其实,我这次来,也是为了逃婚,我们校长非要我做他的儿媳妇,但我喜欢一个同学的哥哥,他在北京,我去看过他一次,他妈妈不喜欢我。

        如花点的歌出来了,她去唱了一曲,林昆喜欢她唱歌的样子,这是他至今还能在她身上找到的最后一点清纯。晚上,林昆忽然说,如花,我们下一盘象棋吧。如花夸张地说,你好可爱啊,这时候竟然提出来要和我下棋。好吧,我就陪你下几盘。两个人坐在地板上,一来一往杀了起来。如花有点基础,她的棋路是完全防守型,开局半天,一兵一卒都未过河,林昆过来的人马全被死死缠住不能脱身,他不喜欢这种下法,就和如花换子,一来二去,两个人都没了什么棋,只有各自门前的五个卒子在阵前遥遥相望,两人相视一笑,又陷入了沉默的厮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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